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官网,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官网入口
- 自考学位
- 2024-10-26 12:47:23
下面,我将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官网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开始讨论一下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官网的话题。
文章目录列表:
1.学位认证报告在哪里查询2.学信网学历查询官网登陆入口
3.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要多久 为何我的还没下来
4.学信网学历查询官网登录入口: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一律电子认证
学位认证报告在哪里查询
1、首先打开学信网官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然后选择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输入证书编号和报告
4、如果还未申请报告可以点击右边的网上申请,按照提示进行申请即可。
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
学位认证有什么作用:
1、代表你自身的知识水平
学位认证代表你的知识水平已经达到了该学位的要求,而且此学位认证是经过国家认可的,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2、求职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在求职过程中,许多公司都会要求要有学位认证,所以学位认证就是我们的敲门砖。相比较没有学位认证的人,我们会具有一定的优势,但这种优势一般在事业单位、国企、政府机关中能够发挥出较大的作用。
3、有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编考试的资格
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编考试中,学位认证是对考生的硬性要求,要是没有学位认证,那就没有资格参加公务员和事业编的考试。
学位认证多久能拿到:
一般情况下,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认证评估时间自初审通过之日起,至认证结果制作完成之日止。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认证时间可能需要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合并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学信网学历查询官网登陆入口
学信档案是学生个人信息档案的总称,涉及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数据库中的招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学生本人免费实名注册,将自己的实际身份与数据库中的信息实现绑定,即可免费查询本人的各类信息,使自己拥有一份完整的学信电子档案。
学信网学历查询官网: 点击进入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向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合并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含预科、专科、本科学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华侨学生,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以及国际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第四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以高等学校为主体,由高等学校对符合国家规定、依法录取的学生学籍、毕(结)业生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是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
第六条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信网的运行与管理,承担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技术保障、日常维护和网上查询、验证、认证等服务工作,独立承担因查询、验证及认证工作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接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学籍电子注册
第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机构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审核考生录取数据,将审核通过的数据报送教育部汇总复核后作为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籍注册)的依据。
第八条 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
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
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条 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应标注其录取类型。如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含免费医学、免费师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扶贫计划等本科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研究生)、定向生、国防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等。
第十条 学校在学籍注册中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
第十一条 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年注册)。学年注册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降级、跳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籍注销(含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取得的其他证书(含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等)的标注。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无需标注留级、降级、跳级情况。
第十三条 学年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应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学生离校后学信网将学生的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作为学籍档案保存。
第三章 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历注册)。学历注册证书分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并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学生毕(结)业离校时,学校应颁发毕(结)业证书并完成学历注册。学生获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应标注在主修学历证书注册信息中。
第十七条 学历注册信息应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院)长姓名及证书编号。
学校应完整填报学历注册信息,信息不完整的不提供网上查询。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发证日期应与学生毕业日期一致,发证日期即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学历证书遗失的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并在学历注册信息中标注。
第四章 查询及认证
第二十条 就业指导中心依据复核备案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建立全国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为学生和社会提供查询、验证和认证服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可免费查询本人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和学历注册信息,也可查询本人学籍档案。社会其他部门及个人可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对学生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学历注册信息和学生学籍档案进行查询、验证。
第二十二条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及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指导中心可提供认证服务,对申请人申请认证的学历证书或学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定。认证服务以申请人自愿原则进行。
第五章 监管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应重视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安全,强化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的采集、录入及管理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权限规范管理和服务,数据注册、标注、修改等应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岗位制度、认真履行工作程序,确保数据注册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依法正确采集、管理和使用学生信息。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展示、公布或分发学生身份信息。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和学历,已经注册的应予以注销。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一)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籍学历的;
(二)因密钥、密码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信息违规变更的;
(三)泄漏或将学生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的;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要多久 为何我的还没下来
一般是1个月-2个月下来结果的。
以深圳为例:
学历认证申请流程:
注册及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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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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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认证申请材料(深圳人才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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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认证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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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认证结果
学历认证材料:
1. 一张近期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2.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和成绩单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
4.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港澳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5.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6.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博雅多语言翻译开通“绿色通道”:咨询→网上传件→翻译→取件
同时在深圳验证点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同学可以直接到博雅多语言翻译公司领取翻译件,公司位于验证点对面。
学信网学历查询官网登录入口: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一律电子认证
教育部办公厅今日就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明确凡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学位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和电子认证。
通知指出,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继续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各高等学校和其他学历学位授予单位收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历学位查证函后,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
各高等学校和其他学历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务、学生、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申请出具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同时,为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群众办事创业手续,经批准,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可通过下方“报告申请”办理)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范围
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社会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应向已出具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提出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第一步:用百度搜索“学信网”官方网站
点开官网右侧如图“登录”(注册时使用真实身份证号码)
第二步:点击登录,进入学信网登录页面
第三步:选择在线验证报告栏,点击:查看
进入如下页面,点击“查看”
第四步:进入页面后点击右上角“申请该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五步:点击“支付”,进入支付页面
第六步:支付成功后点击查看有效二维码页面
第七步:进入打印页面,点击右上角打印图标或PDF版下载图标,即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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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关于“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官网”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官网”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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