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毕业 > 自考学位  > 

教育部学位办,教育部学位办主任

教育部学位办,教育部学位办主任

好的,现在我来为大家谈一谈教育部学位办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答大家的疑惑。关于教育部学位办的话题,我们开始说说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教育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2.国务院学位办的 学位[2000] 16号文件内容
3.学位证书的发证机构

教育部学位办,教育部学位办主任(图1)

教育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民族教育司、师范教育司;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科学技术司、高校学生司、直属高校工作司;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1、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

2、政策法规司

中国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隶属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负责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承办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发展规划司

拟订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

会同有关方面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高等学校的安全监督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

4、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高等学校、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财务司

教育部财务司是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承担统计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等对我国教育贷款的立项工作的部门。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办的 学位[2000] 16号文件内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制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如下:

一、为了保证所授学位具有应有的学术水平,必须认真做好学位授予单位的审定工作。在审定学位授予单位时,要按学科、专业,从学术力量、教学工作质量、科学研究基础等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坚持条件,严格审核,保证质量。目前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努力创造条件,今后经审核、评议,确已具备授予学位的条件,可增列为学位授予单位。

二、凡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学校,其本科所设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几项要求者,可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单位。

(一)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二)实验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

(三)有一定数量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四)各项考核制度健全。

三、凡经教育部批准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招收研究生的科学科学研究机构,其招生学科、专业已具备下列条件,能持续地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列入授予硕士学位单位。

(一)有学术水平较高,在教学或研究工作中有成绩,目前正在从事科学研究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高等学校应能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开出必修或选修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较高水平的实验技术课程;科学研究机构应有研究生院,或与高等学校合作,能为硕士研究生开出上述各项课程;或配备足够有教学质量,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习上述各项课程。

(三)在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学科方面,有确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和项目,能解决研究生作硕士论文所需要的科学实验设备和有关的图书、资料。

(四)研究生考核管理制度健全。

四、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及其学科、专业,主要限于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具有下列条件,确能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重点学科。少数其他单位的个别重点学科,具备下列条件者,也可列入。

(一)有学术造诣较高、在教学或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目前正在从事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并获得一定成果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少数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国家所需发展的学科,有学术造诣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能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充分的学习条件,保证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

(三)在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学科方面,属于全国同类学科中学术水平较高的,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并承担国家重点科学研究项目或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区重点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较高的科学研究项目,能解决研究生作博士论文所需要的科学实验设备及有关图书、资料。

(四)研究生考核管理制度健全。

五、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名单,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学位授予单位审定工作的领导,采取分级归口负责的办法。报批手续如下:

(一)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学科、专业,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本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供审核。

(二)高等学校及其专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以学校的主管部门为主进行审核。

国务院各部委主管的学校,由各部委审核后,提出名单报教育部,并抄送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厅);地方主管的学校,由本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厅)审核提出名单报教育部。

全部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及其专业名单,由教育部复核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三)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学科、专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按系统为主进行审核。

国务院各部委主管的学校,分别由各部委审核汇总。地方主管的农业、林业、医学、艺术、体育、民族等院校,由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厅)初审,分别报农业部、林业部、卫生部、文化部、国家体委、国家民委审核汇总;地方主管的综合大学、工科院校、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由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厅)初审,报教育部审核汇总。

中国科学院主管的科学研究机构,由中国科学院审核汇总。国务院各部委主管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分别由各部委审核汇总。地方主管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由省、市、自治区科委或科学技术干部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由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核汇总。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的科学研究机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审核汇总;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主管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审核汇总。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汇总提出名单时,应经部一级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或相当的学术组织)审核,或专门组织有关学科的专家会议审核。如少数学科、专业,在本部门审核有困难时,可委托有关部门代为审核。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汇总提出的授予硕士学位的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召开学科评议组会议,加以复核。

(四)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学科、专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为主进行审核。

国务院有关部委参照上述第(三)项的办法,分别初步审核提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召开学科评议组会议,加以审核。

(五)军队系统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的审定办法,由总政治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学位证书的发证机构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是教育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接受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学位中心自2000年起面向国内外开展“中国学位证书及其它教育背景材料认证”工作。为满足留学需要,自2006年起,开展“高中会考和高考成绩认证”工作;自2008年起,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认证”工作。

自2016年1月1日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将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但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昨天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将结束“全国学位证书一个样”的历史。

好了,今天关于“教育部学位办”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教育部学位办”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微信号咨询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在线报名

标签: 大学自考

教育部学位办,教育部学位办主任由自考帮手网自考学位栏目发布,感谢您对自考帮手网的认可,以及对我们原创作品以及文章的青睐,非常欢迎各位朋友分享到个人网站或者朋友圈,但转载请说明文章出处“教育部学位办,教育部学位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