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 自考专业
- 2024-11-03 19:03:51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的问题。在这个话题上,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我相信通过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的本质。现在,我将我的理解进行了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广东省考的公安专业知识主要考什么?2.公安基础知识如何复习
3.什么是公安基础知识
4.公务员考公安怎么备考?
5.公务员考试公安系统的专业科目具体考什么啊?
6.公安基础知识都考什么
广东省考的公安专业知识主要考什么?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也就是选择题的形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
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规范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2、公安基础知识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工作中把握情况,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2、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
3、信息运用能力
4、接处警能力
5、应急处理能力
公安基础知识如何复习
第一遍看书
这一遍看书的主要目的的是熟悉一下公安基础知识整本书的写的主要是什么?一共有几章?每一章的大概内容是什么?先对于整体知识有个大概的了解和印象。看这一遍书的时候要仔细和认真。强迫自己在一天的时间内看完。不需要考虑我能记住多少,也别奢望自己能记住很多。就是心平气和的去看,看的时候要认真仔细。要精力集中,不要走神。记住我们的目标是90分以上。
第二遍看书和做题
这一遍看书一定要在第一遍的基础上进行。只有有了第一遍的底子,第二遍才能看好书。现在我的要求是书分章节看,看一章的书,做一章的复习题目。书要看书是指,这一遍看书要更加的仔细认真,心无旁骛。书要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因为很多判断题的知识点都在这里而且通常是一个字之差就出现了错误。在认真仔细看完每一章的书以后要认真做每一章的习题。做题很重要,只有通过做题才能发现自己那一部分还没有复习好,只有通过做题才能对自己的复习效果做一次检测。要会做题,做好题。这个过程要在两周内完成。什么是会做题、做好题。这个很是重要的。我的方法是做题要做3遍。
第一遍,我就是要在限定的时间内认真做题。限定时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走神,也可以模拟一下当时考场的环境。在第一遍的过程中你哪个部分掌握的好或者不好就有个初步的印象。有的题一看就知道选什么,有的题则不知道该选什么A和B好像都对啊?选哪一个很犹豫,还有的题对于知识点一点印象也没有。对于犹豫的题所包含的知识点说们你记得还不牢固,对于一点没印象的知识点说明你根本就没看到。这都要专门多看几遍并且用红色的笔标注出来加强记忆。
第二遍就是把做过的题目改一改,这是最好是买支红色的笔,专门把错误的用红叉标注出来。错误的原因有三种,一种是粗心,对于这样的,以后要细心仔细。一种是知识点掌握的不牢固,这种要用红色的笔标注出来,在晚上临睡之前再看一遍。还有就是这个题根本就不会是蒙的,对于这种情况要特别警惕。因为这是你还没有复习到的知识点,把这部分知识点在书中找出来,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仔细,,并且要用重点给标注出来。
第三遍做题就是把自己做错的那部分题目在临睡之前在看一遍。看是先把答案盖上,根据题目自己先思考一下答案到底是什么内容,先写在纸上,然后在看ABCD四个答案。只有这样才能加深记忆。只要重复的次数多了肯定能记得住,这是真理。看书加做题这个过程很枯燥很无聊,不过也没办法,这个过程是公安基础知识准备的最重点的过程,一定要一步步的走好。永远记住我们的目标90分以上。
第三遍看书和复习错题
有了第二遍看书这个底子我们对于考试就有信心了,每一步紧扣,步步为营。通过第二遍的看书我们对我们自己那部分知识不是太好心中已经有了印象。第三遍的内容就是主要复习那些通过做题发现的不会和模糊的知识点。这一次一定要巩固了它。看知识点并且把以前做题的题目在看一遍。上次做错这次还有可能做错。我们的目标就是在同一地点不能在跌倒第二次。复习很枯燥无聊,是的凡是正常的人都有这个反应,作为笔者的我也是一样的。但是我们要想想未来的工作也在向我们招手。在这里我们仍然是以章为单位来复习和巩固。看一章的不会的知识点,复习这一章的错题。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考上公务员,而且分数要90分以上。第四遍看书和看题到此为止我们离第一次看书已经过去了有快三周的时间了,对于很多知识点我们似乎是很模糊或者是忘记了。这是我们要再次重新拿起课本,还是按照章节看书。每看完一章的书,我们要再次看一章的习题。书和习题都要仔细的看。在看题的时候要把答案盖上,自己再次做一遍。尤其是判断题,找出它错在那里了。单选题强化一下模糊的知识点。对于不定项选择题要仔细分析它的每一项。A不对它错在了什么地方,他是不是别的题的内容张冠李戴了,还是根本就是错误的内容啊!通过这一遍的复习我们又把知识点看了一遍很有效果的,模糊的知识点我们变的清晰,遗忘的知识点我们再次记住它。在看书的过程中一些容易出的知识点很容易就引起了你的重视,你就多看几遍。第五遍看书这一遍看书是我自创方法中精华的精华。也是很超级变态,但同时也很有效果。在使用之前一定要完成以前的四步走,否则效果不是很大。现在先拿出你的公安基础知识这本书。找到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同时找到一张空白的纸,在不看书的情况下回忆并写出内容的大概提纲。比如对于第一章本章共有四节内容。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职能,公安机关的宗旨。然后每一节的内容进行回忆,在公干机关的建立与发展中有警察的起源,警察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前的公安机关,新中国成立后的公安机关,等等都是依照这个程序往下走,每天复习一个章节。复习的时候不要看书,要凭自己的记忆。把每个小内容在白纸上标注出来,不会的打个问号?复习完成后和书本对照,把打问号的地方再仔细看一遍,如果这八章都是按照这个过程完成在你心中就会对书本有个很宏观的认识和把握。书的脉络已经在你心中。你已经快练到最高境界人书和一了。这时候你对于知识点的掌握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考试更是小菜一碟。这个过程很复杂很变态很痛苦,但是一定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通过这个过程我们对公安基础知识体系和结构以及内容有了完全的掌握,我们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第六遍看书 这是最后一边看书,是在公安基础知识的考前一天进行。这是临考前的左后一次全面的复习知识点,这次要平心静气的仔细看,不放过任何一个你用红笔做了记号的知识点。书要看的全面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红笔做过记号的要重点的看。通过这几遍的看书和做题看题。你一定可以对公安基础知识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在更高的层次上的认识。这一个过程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个期间每周要做一套完整的题目。最好是去年各省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真题。因为出题目的人就是那么几个,真题被重复考到的概率也是最大的。只要你能坚持住,有恒心和毅力肯定能取得好成绩的。每周做一套完整的题目是为了巩固知识,体验一下考场的环境和时间安排。这个是独立与六遍书之外的。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一定要认认真真的做一套完整的真题。这对于你在考场上找到感觉很重要。
什么是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基础知识》大纲的要点含内容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的。
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
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
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的权利,是指公安机关为履行职责,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
公安机关的权利的特点:1、法定性。2、强制性。3、特许性。4、单向性。
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一种权利行为。
治安行政处罚权,是公安机关对不履行治安法规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危及社会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
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权力之一。
劳动教养,是指对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且屡教不改,而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行政治安强制权,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为达到使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服从治安行政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强制手段。
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的强制权利。
紧急状态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紧急排险权,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戒严,一般是指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了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一国家的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
国家安全,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
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出发条例》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和维护的社会秩序。
刑事侦察工作。是指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采用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性措施,揭露、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即由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法律、法规所从事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公共秩序管理工作。主要指对人群聚集或进行公众活动的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对车站、码头、机场、文娱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展览馆场,以及公园、风景区等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
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对旅店业、刻字业、印刷业、旧物收购寄卖业,以及出租汽车等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
保卫工作。保卫工作主要制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的公安保卫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
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一、阶级性和社会性相结合;二、隐蔽性和公开性相结合;三、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四、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五、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六、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
公安公开工作,是指直接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和人民警察的身份,采取被对方了解、认识直至使对方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开展的工作。
秘密工作,是指为了不使对方察觉或了解意图,采取秘密的措施、手段开展的工作。
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一、复杂性;二、艰苦性;三、危险性;四、易受腐蚀性。
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含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具体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领导公安工作;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一、政治领导;二、思想领导;三、组织领导;四、决策领导;五、法制领导。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它是在公安工作中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力量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第二、综合治理的实施力量是综合性的;第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和措施是综合性的;第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也是综合性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1、打击;2、防范;3、教育;4、管理;5、建设;6、改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政策:是指党政或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目标而确定的行动准则,具有强烈的指导、规范、调整作用。
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公安政策的作用:1、指导作用。2、规范作用。3、调整作用。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含义 严肃,就是执法必严,使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谨慎,就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得草率,防止偏差,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监督制度,坚持有错必究。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精神 惩办并不是一律要严惩,而是依法定罪量刑,既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以及认罪悔改的态度,分清主次,区别对待。 宽大也不是宽大无边,而是按刑法规定,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能够认罪悔改的犯罪分子,实行宽大处理。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含义:所谓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必要性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维护稳定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团结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1、依靠群众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4、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5、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 6、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7、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8、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则 9、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和配合的原则 10、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问讯犯罪嫌疑人。是侦察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讼活动。
询问证人。是指侦察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以言词方式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询查的一项诉讼活动。
勘验、检查。是指侦察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观察、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的痕迹和物品的诉讼活动。
现场检验。指侦察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观察、摄像、拍照,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活动。
物证检验。指侦察人员对收集到的物证进行检验、核对,确定其特征,进而确定该物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的活动。
尸体检验。指通过尸体解剖和尸体检验,确定死亡时间、死亡原因、致死工具、致死方法等,以分析案情、获取证据的一种侦察方法。
人身检查。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及病理状态,侦察机关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
侦察试验。指为了查明或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实或情节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如何发生,而在同等条件下将该事实或情节人为的加以重演的一种侦察方法。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和检查。
扣押物证、证书。是指侦察机关依法强制收取和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种侦察方法。
鉴定。是指侦察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作成鉴定结论的诉讼活动。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在侦察过程中,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令缉拿归案的一种侦察方法。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各种强制方法。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察和审判,并随叫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限制其行动的一种强制方法。
拘留。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临时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察和审判的进行,依法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方法。
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从而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外部事务的管理活动。
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制裁。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或者强制其履行某种义务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时,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概念。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的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刑法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保护的,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保护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是指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主体对其所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里态度。
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改悔,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
强制戒毒。是指公安机关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里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收容教养。是指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集中进行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督察制度,是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法制部门的监督,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代表本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本级公安机关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公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活动。
公安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的赔偿。
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国家承担的赔偿。
公安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侦查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的赔偿。
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
行政监察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和违法违纪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检查。
检察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遵守和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的法律监督。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审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侦察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决定的活动。
行政诉讼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促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的监督形式。
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
公安队伍建设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把公安队伍建设成忠实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里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
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法律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
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不仅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学历),而且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
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任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综合体现。
身体素质,即人民警察的本质,包括体力、运动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是人民警察各种才能得以正常发挥乃至超常发挥的物质基础。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1、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2、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3、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
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的公民。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4、身体健康。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还包括: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活动的。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人民警察辞退的条件,1、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3、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4、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5、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奖励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实施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嘉勉和表彰。
惩罚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整体利益并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对违反组织纪律并造成损失的人民警察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措施。
警纪处分。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物。具体说就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培养公正廉明、应用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警容风纪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公务员考公安怎么备考?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已正式拉下帷幕,2023国家人数突破250万,创历史新高。随着近几年的“考公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考公的队伍中,尤其是公安公务员备受广大考生的青睐,那么公务员考公安需要考哪些科目,公安怎么备考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以下资料,一起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一)公务员考公安需要考哪些科目?
1.公安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二)公安怎么备考?
所谓“知己知彼”要想在国考中突出重围,必须要了解国考公安科目考查具体内容、考查重点以及考查方式。公安专业科目考题分为50道单选、20道多选、30道情景分析,全部为客观题。近几年国考公安专业科目在考法上更加侧重于通过案例去考察,所以在学习时不仅要求考生对知识点的掌握,还要求能够将知识点灵活运用解决考题里相关问题。为便于大家充分了解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四、题型介绍
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文章最后,小编希望能够给正在备考的你们带来一些帮助,同时,小编提醒各位考生,如果在备考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或者对于国考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随时点击右下角聊天框与我联系,最后,祝愿大家考试顺利,圆梦2023!
公务员考试公安系统的专业科目具体考什么啊?
公务员考试公安系统专业科目考什么:
一、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 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 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 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 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附录: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1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9.《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0.《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2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2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23.《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2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
2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和使用枪支规范》
26.《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二、考试方式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公安基础知识都考什么
公安基础主要内容是国情时政、政治、法律、管理、人文历史、公文、经济、科技生活、地理,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职业道德包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我们认为主要考查考生对于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尤其是同公安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等。考生还要注意的是职业道德包括为民服务理念和公正执法理念,这是对公安工作人员日常实务相关的服务与执法理念的考查,我们认为其中包含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等考点。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主要依据和刑事执法主要依据。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组织管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与公安执法监督。
今天关于“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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