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河南省自考报名条件_2005河南省自考报名条件是什么
- 自考报名
- 2024-10-10 10:41:59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2005河南省自考报名条件的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同时分享一些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希望这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文章目录列表:
1.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怎么样?2.河南省自考本科有哪些条件?
3.请问河南自考如何报考?
4.河南自考报名费是多少?
5.河南省自学考试学历国家承认吗?
6.河南省自考每年报名时间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怎么样?
1.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在哪里怎么走
你好,复楼上有一点说错了,河南省制教育考试院是有的,就是高招办与其它几个机构合并组成的,升格为副厅,由教育厅一个副厅兼,在原来的高招办办公。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地址:熊儿河路1号
最近公交:
熊耳河路民生西路站-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b18路
望采纳
2.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网的考试公告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 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政法干警考试网,主要是发表各地政法干警招考信息与公告通知,及时解答考生对全国地方考试政策的疑问,根据考试大纲及时发布大纲解答和全真模拟试卷等,以力争给考生最好的帮助和服务的专业学习辅导网站。政法干警考试网直属省考试院, 关于政法干警的信息,可按照《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了解。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 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 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关于为地方法院系统下达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中编发〔2008〕4号)和《关于为法院系统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10〕18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工作。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 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 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 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 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 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 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 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 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 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 *** 、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 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专门计划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即我省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的我省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因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 下(1975年1月1日后至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中,退役士兵须是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 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2008年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 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具体实施。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软件制作时,照片 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 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 通过之后至7月1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和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 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0 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5、报考人员只能选 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人 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拟招录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报考,原报考该职位者 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招 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 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网上报名时注明情况,并于2010年7月8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 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 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教育入学考试 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 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 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8月1日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3)。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8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10分。凡报考试点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学历 认证报告及退伍证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 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 按照相应职位,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服务 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7),分别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 司法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确定并公布。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 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 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 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五)录取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对于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同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的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参加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成绩平衡后,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 序。在此基础上,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征求意见,在全部空缺职位中自选职位,直到录满后一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代码、拟录取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退役士兵还须公示入伍、退役时间、退伍证号,大学生志愿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公示参加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服务证书号、在村现任职务),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省公务员局将拟录取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省直政法各部门按照本系统最终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
6、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 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入校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和笔迹鉴定,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 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 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 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 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省委政法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3.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大学报到,
并不需要拿准考证。
有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就OK了。
4. 河南自考成绩怎么查询
考生都可以在自考办或者大学继续中心,或者上网络查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查询(例如:四川,就查询四川教育考试院)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建议咨询当地自考办为准。
5. 如何查询河南省计算机二级成绩查询
河南省的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上查询,11月10号前后就能查了,在某些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有的考点能提前知道成绩,然后考生就可以在他们报名的考点查询了。
6. 河南省教育考试网怎么登录
河南省教育考试网登录具体步骤如下:
1、网络搜索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点击进入。
2、进入网站后,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系统或者平台,确定后点击相应的平台即可进行登陆。
3、点击登录后输入学籍号、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即可登录到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操作。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内容涵盖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自学考试、中专招生、高中毕业会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托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强大的新闻资源和媒体优势,努力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更好地为招生考试服务,为考生服务,为大家提供一个紧密联系、交流沟通的网络平台。
7. 在教育部考试中心GRE报名网站上,为什么查考位的时候,在华中地区「河南」下面没有郑州市
同学你好,在NEEA-GRE报名官网的“考点列表”页面你可以发现,很遗憾,现在郑州已经没有考点了。截图如下:
虽然有点麻烦,换个环境考考也可以换换心情嘛~
无论如何,祝你好运!
河南省自考本科有哪些条件?
自考本科的条件
1、只要是我们国家的合法公民,以及其他海外侨胞、外籍人士等等,不受年龄,职业性别等情况的影响,都可以按照自己意愿选择专业,报名和报考我国的自学考试。
2、考生要具备我国国民教育的专科学历,也就是说已经获得了高等学校或者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所颁发的专科学历证书,这个学历证书也包括专科以上的,在读或者是毕业的考生可以参加自考本科。
3、如果报考的是一些特殊的专业,需要根据特殊专业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报考。
自考本科的报名流程
成人自考本科的报名有两种形式,有些地区实行的是网上报名,有的地区实行的是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是指登录各省的自考网站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是指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省的自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制作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的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生都需要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4、网上报名成功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的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携带2B铅笔或者蓝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
3、按照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以及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的准考证。
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报名。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考生本人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网上报考课程→网上缴费→信息审核合格→报名结束。
(三)非首次报名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网上报考课程→网上缴费→信息审核合格→报名结束。
报名考生要牢记准考证号和密码,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考生报名时建议绑定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报名审核不通过会微信推送消息。
6.河南自考报名费用多少?
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报名考务费:15元/生/科,电子信息采集费:12元/生。
7.考生如何进行报名费用支付?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费用全部实行网上支付。按照网上支付平台操作提示缴纳报名费用。
8.考生已报考课程并缴费成功,发现课程报考有误,如何修改重新报考?
考生已报考课程并缴费成功,发现课程报考有误,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省直管县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网上支付。如当次仍需要报考课程可重新报考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提出取消网上支付的费用退回考生个人帐户周期比较长,大概在一个月左右。
9.考生忘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首页可以“重置密码”。
10.考生如何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绑定的手机号?
考生在报名期间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
11.老考生准考证丢失如何补办?
我省从2022上半年开始,自学考试考生准考证和座号通知单合二为一,考生考前自行打印即可,原准考证不再使用不用补办。
12.如何打印准考证和座号通知单?
考生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和座号通知单。考生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打印的,可持本人身份证于开考前一天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省直管县招生考试机构服务大厅免费打印。
13.考生未带身份证、准考证能否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一种都不准进入考场。
14.考前因身份证丢失或过期而来不及办理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能否进场考试?
可以。在考试前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应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15.什么时间公布考试成绩?
上半年考试5月中旬、下半年考试11月中旬公布成绩。
16.考生如何进行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数据中心或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可查询当次考试成绩和在籍信息。
17.如何申请复核成绩?
当次成绩公布后7天内,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复核申请表。复核申请截止后十日内由考生所在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直管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18.河南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如何报考?
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是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应于每年3月、9月自考网报时间向主考学校相关部门报名参加实践性环节课程(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后带有“(实践)”字样的课程)考核。具体时间、报名办法以及报名费用由各主考学校自定,并在学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考生一般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综合考核。实践性环节课程符合免考条件的,由考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河南自考报名费是多少?
河南自考报考费用为15元/每科,另外有12元的信息采集费,详情考生以当地自考办最新信息为准。考生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及缴费,网上支付是考生须提前准备好银联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按照网上支付平台向导操作,缴纳报名费用,建议提前在自考学习中心预报名。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应带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才可报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
4、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5、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
自考优势
1、国家认可:自考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学历,国家认可,现今,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认可自考文凭。
2、选择专业自由:自考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特长等选择。
3、报名费低:自学考试各省报名时间不同,报名费较低。
4、入学门槛低:自考考生是不需要进行入学考试,但需要在各省份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
5、学习方式灵活:自考考生没有学期及学制的限制,按照考试的进度计划自己课程的学习。
6、自考文凭可以打败公司和企业对于学历的要求,获取更多的就业的就会。进入各个行业,考取各类资格证,比如会计证,教师资格证,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文凭,获取自考本科文凭,直接选择考研,还可以评职称,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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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学考试学历国家承认吗?
河南省自考的含金量和效力
河南省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自考毕业证可以用于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河南省自考报考的条件:
(具体需参照各个考试院相关通知)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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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考每年报名时间
2月份和8月份。
根据查询中国教育在线官网得知,河南省自考报名时间在每年的2月份和8月份,考试在4月份和10月份,每年两次考试,考生自由选择考试科目,每次考试最多可以报8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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