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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中国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中国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思想政治教育是干什么的
2.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请问2023年福建统招专升本招考类别是什么?
5.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中国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图1)

思想政治教育是干什么的

思想政治教育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能在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以本专业为基础的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可从事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学、学生辅导员、少先队辅导员等相关岗位。

该专业主要课程有:《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科学社会主义概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

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能在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以本专业为基础的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发展历程

20世纪50年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设立。

到1993年,全国共有58所高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其中17所高校获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已成为高校和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的来源之一

1993年7月,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教育学类下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可授予教育学或法学学士学位。

1998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类调整,属法学类下政治学类专业,可授予法学或教育学学士学位。

201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由原政治学类调整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2020年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023年4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仍属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含党群序列4名),详见《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荣昌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其他专职干部,以及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社区)挂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本土人才(简称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任职经历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荣昌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专职干部和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须满5年及以上。

其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专职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及年限、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报考序号38、39岗位的考生,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3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

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上传以上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作为资格审查时查验。

本次网上报名初审时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9:00时至2月25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exam-system-examinee/rcgz)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5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附件9)打印填写完毕并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填写程序: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街(镇)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召开街(镇)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拟推荐人选在所在街(镇)和村(社区)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推荐报名并填写。

资格审核时提供《村(社区)干部推荐表》原件。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5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1日9:00时至3月4日10:00时登录(exam-system-examinee/rcgz)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bm/qrlsbj/)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考)、综合面试。

其中,甲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乙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6)。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

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讲课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岗位类型不同,面试项目分别为:

(1)甲类岗位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乙类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30%+综合面试×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中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bm/qrlsbj/)“事业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中共荣昌区委组织部023-61471313(党群序列);荣昌区人力社保局023-46773431(政府序列);区教委023-46789236(教育序列);区卫生健康委023-46785032(卫生序列)。

3.网上报名、考试考务

4.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在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9.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7.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8.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9.附件9:村(社区)干部招聘推荐表.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9: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由招聘方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20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3年2月21日0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28日09:00—3月4日0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确需另外开展专业科目报名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发布通知。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等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

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

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3年3月4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 专业科目笔试。

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本公告未明确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的,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五、考试考核”“(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用人单位急需用人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竞争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信息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本人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成绩单,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

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考生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丁类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以及按规定需递补招聘人选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决定。

确需递补的,拟递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考试考核成绩应较为优秀,且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批。

招聘单位与考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招聘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

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 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8.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8.附件8: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xl/

请问2023年福建统招专升本招考类别是什么?

2023年福建统招专升本招考类别:

报考类别共设置文史哲法类、教育类、理工类1、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医学类、经管类、艺术类等8个类别,考生只能报考1个类别。其中,报考医学类的考生须是医学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是艺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部分专业还需同时符合本科高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具体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注:1.本科招生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

2.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

3.2026年起调整的考试科目从2023年入学,2026年毕业的考生开始执行。

4.2026年起,理工类1和理工类2合并为理工类。

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xl/

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介绍如下:

宁夏

文化录取控制:

一、文史类

(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88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21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二、理工类

(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40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三、体育类

文史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69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0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理工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31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四、艺术类

文史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94分

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

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理工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38分

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

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吉林

文化录取控制:

一、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1.重点本科(第一批)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5分。

2.普通本科(第二批)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41分。

(二)理工农医类

1.重点本科(第一批)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3分。

2.普通本科(第二批)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92分。

(三)体育类

1.文科体育类本科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96分。

2.理科体育类本科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68分。

(四)艺术类

1.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

2.文科艺术类本科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56分。

3.理科艺术类本科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19分。

二、专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普通(文史、理工)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50分。

2.体育类(体育文、体育理)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

3.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5分。

江西

文化录取控制:

1、文史、理工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33分、理工类518分;第二批本科文史类472分、理工类445分;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200分;三校生文理类本科:497分;三校生文理类高职(专科):200分。

根据军校招生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军检面试分数要求为:理科男生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其他考生按招生计划数的5-10倍划定,具体分数要求待志愿填报后由省军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划定并及时发布。

2、艺术、体育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类(表演专业除外)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本科文化线:378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表演等专业本科文化线:333分;

艺术类其他特殊专业文化线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新增专业目录所对应的专业类文化线执行。

体育类本科:311分;三校生艺术类本科:372分;艺术类高职(专科):140分;体育类高职(专科):140分;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140分。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中国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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