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历第二学位法学教材,自考第二学位法学难吗
- 自考学位
- 2024-11-04 03:47:11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有关自考学历第二学位法学教材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开始探讨一下自考学历第二学位法学教材的话题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事业编承认第二学历吗?2.我是模论专业本科学生,能否跨专业报读法学本科第二学历?
3.双学士学位和第二学位有什么区别?
4.自考毕业后取得学士学位,应如何申请第二学位呢?
5.自考双学历好还是辅修好
6.如何自学第二学历,应注意哪些事项?
事业编承认第二学历吗?
事业编承认第二学历。
根据国家的教育法规定,自考学历和自考第二学历都是被国家承认的,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一致;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自考的毕业生和普通的毕业生享有一样的待遇,国内第二学历还可以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等。
获得了第二学历的考生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更有优势,因为考生相当于学了两个专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对于各招聘单位来说也会比较青睐,所以大家不用担心自己的第二学位是否可以报考事业单位。
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的不同
第一学历是指全日制教学的学历,比如通过高考上的大专,本科专业,而第二学历是指与第一学历不同专业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学历。
1.从社会上的认可度上讲,第一学历比第二学历高,但学一个第二学历可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人无我有,在找工作中还是具有一定竞争力的。
2.所谓第一学历即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原本是指由第一教育局颁发的学历,现今通常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毕业证书上写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则为第一学历。
3.第二学历指在学习第一学历的基础上,选择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中的某个专业,这个专业称之为第二专业,修完该修的科目,顺利通过考试,获得这个专业相应的学历证书,这个学历证书称为第二学历。
4.获得第二学历的方式很多,也可以通过在职研究生、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方式获得。
我是模论专业本科学生,能否跨专业报读法学本科第二学历?
本科毕业学生可以通过成人继续教育包括自学考试(自考)、网络教育(远程教育)、成人高考(学习形式有脱产,业余,函授)、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方式跨专业报读法学本科第二学历。
法学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担纲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论证才能以及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毕业生适合从事法院、检察院、律师,以及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助理等专业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双学士学位和第二学位有什么区别?
学位二(第二学士学位)和双学位之间的区别
A.二学历意思是第二个学历,比如你是普通本科毕业的,在校同时参加自考,或者毕业后再参加成人教育获得第二个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这都可叫二学历或双学历,也就是两个本科专业的学历。也就是说拿十个本科学历仍然是本科。
这里主要有两个关键概念: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和双学位之间的区别
第二学位与双学位有着本质的区别, 双学位是在本科阶段本校设置的辅修专业,一般从大二开始选择专业,一般学有余力的学生都可以选读,等大学毕业生同时拿到辅修证书,一般在主修专业注明第二个专业,没有任何一所学校可以单独发双学位的毕业证书,即使有也无法在教育部网上查询的,但学位证学校单独发证,所有的双学位与教育部没关系。双学位教育部是不认可的,毕业后仍然是本科,但可以作为增加就业的筹码,毕竟知识面宽了。
相当于研究生“班”的是第二学士学位,详情到教育部网上查询第二学士学位。没有任何学历能等同于研究生!
而第二学士学位是本科后的教育,必需有第一学位,也就是本科毕业且拿到学位,同学各个学校单独考试,录取时候要经过教育部审核,与同一年度的本科生录取,录取名额属于同一年度的本科计划,属于国家计划统招生。全日制脱产学习两年,属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后拿到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毕业证书在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学历层次为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编号与本科编号相同,但代表学历层次的编号为4,本科为5,因此高于本科。
另外待遇方面,唯有二学位毕业待遇等同于 研究生班 待遇,注意是研究生班而不是研究生。其它仍然是本科待遇
学校设置的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针对校内的学生,不对外招的,但二学历(自考)是可以对外招生,任何人都可以上的
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是更不可能了
B.1.招生对象不同。双学位的招生对象窄,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宽。高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范围不限于全日制本科学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不仅招收本校的学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而且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2.招生年级不同。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的高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3.招生范围不同。双学位只招本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学生。
4.招生人数不同。双学位现在没有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只招收人数有限制,是各学校情况而定。
5.招生专业限制不同。双学位先放开一年级所有专业由学生选,再正式确定开设的专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竟教育部批准设置。
6.审批权限不同。双学位由高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
7.发证不同。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8.毕业待遇规定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为了尽快地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自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从初步实践和社会反映来看,采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方式相辅相成,更能适合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现就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
一、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三、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
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均须由学校根据国家需要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提出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内容的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委审核批准。校舍紧张的重点高等学校,可以削减一些研究生招生名额,来安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年度招生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并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高等学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位。
四、第二学士学位生所攻读的专业,原则上应是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如设置新的专业,应按规定先履行专业审批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在职人员)。也可以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的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考试、考核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目前可根据各专业的办学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有的专业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门或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为缓解高等学校校舍的紧张,在本市有住房的学生,应当尽可能实行走读。
六、第二学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具体修业时间和教学计划,由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核定。修业年限确定后,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更改。
七、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保证教育质量。对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论是在校生,还是在职人员,在教学上都要严格要求,必须依照教学要求,学完规定课程,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凡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即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凡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对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发现有学习困难,无能力完成学业或表现不好的,学校可以取消其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资格。同时也允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申请中途终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被取消资格的及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生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在校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九、经国家教委批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的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研究生班的经费标准及其他待遇,分别在中央和地方的教育事业费中开支。
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及其他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学习期限内的书籍补助费,每生每年为30元。
十、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按现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由学校制定颁发。但须在证书中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C.双学士作为一种新的学位制度出现在我国只有短短几年,但是在国外却很普遍,不但有双学士,还有双硕士和双博士。
国家教育部委托国内几所重点大学,开设了作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兴专业,着重培养当前社会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从应届和往届的大学本科非本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学员。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所以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他们会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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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84年开始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当时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可根据国家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报考与录取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告,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每年的报名时间约在11月前后,考试时间约为1月~4月,由各学校自行灵活安排,与研究生的报考基本一致。考试的内容除了必要的数学、政治外,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录取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及其它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两年。根据我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要求,成绩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高教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在学习期间没有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毕业与分配
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在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获得第二学位者,原则上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工作起点工资与研究生毕业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若在校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
自考毕业后取得学士学位,应如何申请第二学位呢?
你说的应该不算,第二学士学位是一个单独的学位证书,我们学校发的是绿色封皮(第一学士学位是蓝色的而且很大)的,里面写着你的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授予你辅修专业的学位。
我们是在学校的时候大三找系办报名,按辅修专业交学费,毕业多一个答辩,就行了。
离开学校的话,你可以找相关学校报名,参加专门的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入学后学制两年。
自考双学历好还是辅修好
双学位:一般指双学士学位。其中第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两年,若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就可以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辅修:是由高校自行组织的,以学分制的形式来进行课时学习。若修够一定学分后由该校颁发相应专业的结业证,一般要在25学分以上。
1、证书不同
无论是双学位还是辅修,其学生在学完之后修够一定学分,都是会发证书的。不同的是,双学位发的是学位证,而辅修发的是辅修证。双学位的含金量相比辅修来说要高一些,辅修有些类似于选修课。
2、学习方面
双学位则是要修完全部的专业课,参加考试和写论文才可以毕业。而辅修一般只需要学习一部分的专业课,再修满学分就可以了。
3、难度方面
双学位的学习强度和毕业难度都要比辅修要更高点。从双学位来说,学生上课大概都是在晚上或是周末,而且还需要在这些零碎的时间中,学完别人要用一个学期学到的内容,最后还要通过期末考试,所以难度和压力都比较大。因此每年选择修双学位的学生会更多,而真正能拿到学位证的却是很少。
双学位和辅修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指代不同:
辅修是指兼修本专业以外的任何一个专业;双学位是指修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的任意两个专业的学位。
2、获取方式不同:
辅修是指在修读本专业的前提下,利用学校提供的可以辅修的专业进行修读,辅修相对于二专来说学分要少一点,也可以辅修其他学院的专业,在大部分学校来说辅修只有辅修证;要拿到双学位第二学位证还要选择二专。
3、招生类型不同:
辅修大体上对本校学生招生;与之相对应,双学位大体上会招其他学校的本科学生。
自考能拿双学位吗
自考可以获得双学士学位,但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说明:
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超过一年的一般就不予申请了。
自考属于继续教育系列,其学位会注明“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
1、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
2、毕业论文良或优。
3、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如果想报考,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其中第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两年,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在我国通常将辅修专业学位称为双学位,亦有高等院校为辅修学生颁发了“双学士学位证书”,但这其实并不规范。
双学位,广义上是指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双学士学位和联
如何自学第二学历,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学历多指受过的全日制的最高学历教育。目前仅限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第一学历之外的学历无论是否全日制,称为第二学历。你可以参加自学考试,☆ 第一步:认识自考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
比如报考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6)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2、教材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
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点击查看各地区自考办****)
☆ 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
1、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2、《报考简章》的作用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 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 第五步: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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