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恢复中医自考_何时恢复中医学自考最新政策
- 自考信息
- 2024-09-28 00:14:42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2021年国家恢复中医自考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22年两会过后国家对民间中医会有哪些政策变化2.学中医学的前景如何?
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
4.浙江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5.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6.2021了河北中医学院还有希望转为大学吗?
2022年两会过后国家对民间中医会有哪些政策变化
执业要求变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对2017年颁布实施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对比旧版设置标准,中医诊所设置中,有些变化值得关注。对中医执业医师要求更高对中医执业医师的门槛提高是这次政策最大的调整:2017版: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3年。2022版: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以前中医执业医师在医疗机构或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都行,现在要求必须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且执业时间从3年提高到5年。2、中医诊所诊疗技术进一步放宽2017版: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2022版: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存在一定医疗安全风险的技术,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近年以来,中医药利好政策频出,中医药领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21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人才、产业、资金、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28条举措,为中医药高质量特色发展保驾护航,为老百姓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固本培元。同年年底,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本地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学中医学的前景如何?
中医学,又称为传统中医学或中医,是源于中国的一种古老的医学体系。它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包括诸如针灸、推拿、中药等治疗方法。近年来,随着对中西医结合和替代医学的兴趣日益增长,中医学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受到关注。
学中医学的前景取决于多种因素:
兴趣与热情:如果你对中医学充满热情,并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和实践,那么这个领域的前景将会非常广阔。中医学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和积累,只有真正热爱这个领域的人才能在其中取得成功。
市场需求:随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的关注不断增加,对中医药的需求也在逐步上升。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中医药已成为主流医疗体系的一部分。因此,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学中医学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政策支持:许多国家已经认识到中医药的价值,并开始采取措施支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例如,中国政府将中医药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中医药的发展。这为学习中医学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国际化趋势: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中医学产生兴趣。尤其是在西方国家,中医药作为一种替代疗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学中医学的人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在国际上发展,为全球患者提供帮助。
总之,学中医学的前景是比较乐观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医学与传统现代医学有很大差异,需要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此外,想要在这个行业取得成功,也需要不断地学习和积累经验。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
文史489分,理工431分。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单位。
浙江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二、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考须知
(一)从2018年起,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更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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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暂不接纳新生报考,实践环节考核只接收已在该校取得一科及以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
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
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
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 号)。
二、开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 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从 2022 年起,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逐步启动开考专业计划调整,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
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 10 个专业。
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 36 个专业。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 计划)和工商管理(A\B 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19 年下半年起报考该九个专业的新生,须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符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 号)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课程免考。2021 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
三、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21 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 10 月 16、17 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2021 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二。
四、报名
2021 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lnzk.wb)办理。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
(一)网上注册
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
考生须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 或 JPEG 格式,大小不能超过 40k、不能小于 15K(高 x 宽为 48 mm 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
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取消新生现场确认环节)。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2.老考生网上注册
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 15 位的请填写 15 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
(二)报名办法
2021 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 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
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
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2021 年下半年,转考确认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 JPEG 格式,大小不得小于 20K,不得大于 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 2021 年 9 月 1 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 年以前(不含 2016 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考试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 EMS 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024-86157035。邮箱:CJZM86157035@163.com。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不得小于 50K、不得大于 1M(照片像素大于 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5.毕业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 JPG 或 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 20K,不得大于 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 9 时至 22 时。
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
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0 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0 日,网上支付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2 日。
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4 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4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7日。
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
3.转考时间安排
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后。
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至9月15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后。
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0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8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19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
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五、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 2B 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 8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六、通知成绩
考生可在 2021年11月25日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成绩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七、报名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 45 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 5 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 30 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 50 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 号)。
附件: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10月考试课程安排表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了河北中医学院还有希望转为大学吗?
2021年了河北中医学院是有希望转为大学,同档次的中医学院都转了大学了,河北中医学院没转成大学还是河北中医自己的原因。
河北中医学院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河北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院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中医药本科院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河北省中医专科学校。1958年,河北省中医进修学校并入,定名为河北中医学院。1995年,与河北医学院等组建为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以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为基础恢复建立河北中医学院。
截至2021年4月,学校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中医、中药学、护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涵盖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拥有河北省重点学科2个,河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项目3个。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河北中医学院
好了,今天关于“2021年国家恢复中医自考”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2021年国家恢复中医自考”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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