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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表

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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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河南省幼师证报考条件2022年下半年时间
2.2021年春季湖北黄冈黄梅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3.2021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报名公告 ?
4.2021年上半年广东湛江廉江市第二阶段教师资格申报注意事项
5.2021年上半年浙江衢州龙游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6.2021年湖北省黄冈黄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表(图1)

河南省幼师证报考条件2022年下半年时间

河南省幼师证报考条件及时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以2021年为例,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中旬,面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笔试考试时间确定为2021年3月,面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具体报考条件和考试大纲会在各省市的笔试考试公告中发布。

幼师资格证是幼儿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学教育类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幼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2021年春季湖北黄冈黄梅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黄梅县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春季湖北黄冈黄梅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黄梅县教育局只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且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

 1.户籍所在地为黄梅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或个人户口登记表原件);

 2.居住地在黄梅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申请人黄梅县居住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学历要求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3.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资〔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需粘贴与申报一致相片(注: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成一张纸,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生理期体检,体检必须是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认定人员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表中“体检结论”和“体检意见”栏需签“体检合格”结论并有负责医师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否者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黄梅县人民医院为本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指定医院。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三、申请、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2日起开始报名)。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2.网报地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黄梅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书”处用楷书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中选择黄梅县教育局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网址:/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114211270112912373400010501300006(鉴于湖北政务服务网和教师资格网暂未对接,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完成后,在政务网也要完成申请)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资料清单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大家在教师资格网申报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截屏保存后上传)

 2.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上传体检表正面和反面两张照片,反面照片中要有体检结论为合格内容)

 3.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请上传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专任教师证明材料(请上传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两张证件照片)

 (五)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春季第一次现场认定时间:5月17日—5月21日(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春季第二次现场认定时间:6月21日—6月25日(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现场认定地址: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I15教育局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来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可不提交。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说明: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只需留下照片、体检表。

 四、认定结果公示

 黄梅县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见黄梅县人民政府网页(/)公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认定结果预计7月下旬公示。

 五、证书发放

 教师证书办结后,黄梅县教育局将通过申请人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领取证书时间。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可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I15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可向受理人员咨询邮寄相关情况。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如有疑问,请致电:0713-3355198

 黄梅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2021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报名公告 ?

原文链接:)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至9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五、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信息输入

1.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

2.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2月9日至11日12:00。

3.?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报考这些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选择“浙工大”考区。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4. 未参加过2021年下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5. 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6.特别提醒: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并充分考虑疫情形势下针对考前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可能出现的防疫要求,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12月11日12:00至12月14日8:0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12月11日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12月14日8:0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资格审核未通过。

2.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2月14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前往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所有在12月11日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4日8:0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点信息汇总表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12月15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1月3日至9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2. 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关注报名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防疫要求,遵守考试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安排。

3.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非必要不出省。因疫情形势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4. 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14天起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短信等途径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防疫具体要求。

七、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九、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以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查看地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见附件1)。

 二、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廉江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廉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廉江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廉江市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二)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三)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湛江市教育局,廉江市教育局设置确认点。)

 五、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前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熟知有关条件和要求。

 (二)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个人书》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个人信息及填报申请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如有错误由申请人负责。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要求上传《个人书》之前要认真检查,确保正确无误。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材料申报

 我市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材料,资料网上提交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4日,具体流程请认真阅读《廉江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申报流程》(附件2):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在电脑端“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手机验证登录。

 2.登录后切换到湛江市廉江市,选择“广东政务服务网廉江市”,点击正下方“特色服务”专题,进入“特色服务”专题后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并在页面查询栏输入“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搜索,当下方办理事项显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项目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相应的步骤上传资料,完成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

 3.“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明。

 申请人除了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以外还需要根据个人情况上传以下材料:廉江市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照片页及学生证毕业年盖章注册页;廉江市户籍人员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非廉江市户籍人员上传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2)毕业证书。

 (3)学历鉴定。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可上传已核验的截图或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需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温馨提示: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教育部已经停止了对中专学历的认证,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中师生,如尚未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可用学业成绩单代替。如果个人档案有学业成绩单,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原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4)普通话等级证明。

 (5)学业成绩单。

 2016年5月31日前入读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以师范生身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后上传。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

 5.体检要求。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体检报告由我局统一到指定医院领取(指定医院:廉江市人民医院),请各申请人在6月24日前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注: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认定机构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认定机构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6.相片要求: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以及教师资格证、体检表粘贴照片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注:因本次采取的是“零现场”审核的方式,所以请各申请人在体检完成后在体检表格右上方另附两张照片用于证书制作。

 七、资料审核、补充时间

 2021年6月25日至6月30日。请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八、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拟为2021年9月份中下旬。

 领取需知: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廉江市教育局人事股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注:1.如需代领,除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代领者身份证原件;

 2.以上领取办法属暂定办法,如有变动将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教育局栏目公告。

 1.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廉江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申报流程

 廉江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4日

2021年上半年浙江衢州龙游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龙游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衢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在龙游县内的社会人员;

 2.在龙游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龙游县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龙游县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衢州市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4.在龙游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要求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的文件要求,从2021年开始,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达到合格。

 (五)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00:00-4月25日00:00。

 2.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具体操作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用户手册”(附件1)。

 注: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请报名,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上传后请查看清晰度,确保清晰可辨认。

 (二)体检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1.体检时间:2021年4月6日至5月7日。

 2.体检地点:龙游县人民医院二楼体检中心(荣昌大道373号)。

 3.体检注意事项:

 (1)空腹(不进食、不饮水)。

 (2)带本人身份证。

 (3)已孕或备孕者禁止拍摄胸部正位片(X线),哺乳期慎重拍摄胸部正位片(X线),如胸片等项目无法完成的人员请参加下次教师资格认定。

 (4)体检结果无法现场领取,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5)体检费自理。

 表格中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联系电话”等栏,贴上本人照片。

 (三)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龙游县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5月10日至5月14日8:30-12:00和13:30-16:3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5月14日16:30关停,请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受理11-20号窗口(龙游县鹏程路18号)。

 3.随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3)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其中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龙游县人民医院(荣昌大道373号)出具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证明》,体检空白表格请自行下载,注意区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参照附件2);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部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五)送达

 申请人可网上报名时选择资格证书的送达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填写时请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尤其保证邮寄地址能正常收件,否则后果自负;现场领取地址为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统一出件窗口(龙游县鹏程路18号)。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选择邮寄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寄出。收到相关材料后,请将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袋,并妥善保管。

 五、其他事项

 1.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咨询电话

 龙游县教育局联系人:童老师,0570-7110139。

 3.公告网址

 龙游县智慧教育网:/

 龙游县教育局

 2021年4月4日

2021年湖北省黄冈黄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网报时间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8:00—5月18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2日起开始报名)。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8:00—6月22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4日;现场确认时间是10月11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是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湖北省的中国公民及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受理权限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认定权限的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黄州区教育局只受理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申请。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注: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到黄州区人民医院或黄冈市中心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测,体检结果必须有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凡体检不合格或项目未完检者将不予受理。《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A4纸张正反面打印,并粘贴相应规格登记照。

 七、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湖北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湖北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人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照片上传后,申请人需预览上传效果。

 按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符合黄州区认定的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黄冈市黄州区教育局”和现场确认点“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不符合黄州区认定范围的人员不要随意勾选。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被受理的,申请人责任自负。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八、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虚贴在体检表右上角)。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9.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5月6日-5月18日)网报人员: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黄州区黄州大道102号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5号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其中,黄冈师范学院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点设在本校,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不含6月17日-6月22日网报的学生)。

 第二次(6月17日-6月22日)网报人员: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黄州区黄州大道102号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5号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713-8671800。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认定结果公示、查询以及证书领取的时间和方式,黄州区教育局将分别于7月中下旬(春季)和11月中下旬(秋季)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告知。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事宜,可电话咨询0713-8671209。

 黄冈市黄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好了,今天关于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2021年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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