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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单招报名时间,2020年单招报名时间山东

2020年单招报名时间,2020年单招报名时间山东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2020年单招报名时间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单招和高考有什么区别?
2.黑龙江省单招报名时间2023
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要求
4.单招什么时候考试 需要注意什么
5.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报名时间
6.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020年单招报名时间,2020年单招报名时间山东(图1)

单招和高考有什么区别?

单招和高考的区别如下:

一、报考学校性质区别:

1、单招针对的是高职院校,也就是说报考的都是专科院校。

2、高考针对的是所有院校,本科专科都可以报考。

二、报考学校的专业区别:

1、高职院校一般只有一部分专业进行单招。所以你如果选择单招,不一定能够选择这个学校的所有专业,相当于能够选择的专业变少了。

2、如果是高考进来的,就可以选择该学校所有的专业了。

三、报考学校地域的区别:

1、单招,一般是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院校,也可能有外省院校,但是一般很少。例如辽宁,2020年以前单招院校都是辽宁本省的,但是2021年除了本省的院校以外还存在北京的几个高职院校了。

2、高考,可以报考全国所有学校。

四、时间的区别:

1、单招的报名时间是每年的三月初进行单招报名,报名时间一直延续到4月初,大概考试前一周左右结束。但是报名的时间具体根据院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单招的考试时间是四月初到四月中旬。

2、高考的时间全国都一样了就是6月7、8、9日了。高考的志愿填报是高考结束,进行高考志愿填报。

五、报名方式的区别:

1、单招报名在各个院校官网上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学校报考。

2、高考报名是在高考志愿填报网上填报,你可以选择多个学校报考。

六、考试内容的区别:单招和高考考试内容差距特别大。

1、单招是由各个高职院校自己命题,内容相对简单,考试的科目一般是语文数学英语加职业综合测试。并且文化课基本都是初中或高中的基础内容,就是比较简单。

2、高考就不用说了,纯文化课,而且一定要有区分度。

七、单招高考不能兼得:

如果选择单招,就不能高考了。如果想通过高考就不能单招。换句话来讲,如果你单招通过了,那么恭喜你,你的高中生涯结束了,直接放假等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就可以了。这个时候你准备高考的同学还在班级里熬着呢。

黑龙江省单招报名时间2023

黑龙江省单招报名时间2023为:从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高职分类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类由文化素养检测和技术性学科检测构成。文化素养检测:语文、数学(文科/理科)、英文(无听力部分)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语文课试时间150分钟,数学(文科/理科)、英文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技术性学科检测:信息科技,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020年,随着高考改革的进一步展开,第三批高考改革省份也开始采用新高考模式,而新高考模式对于单招考试来说最大的变化无非是考试模式的改变。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高职单招考试考试模式的历程:第一种,部分省份部分高校进行试点,当时一般采用高校自己组织考试或者几个类似高校进行联合考试的模式;第二种,部分省份采用全省联考的考试模式。

最新的高考改革重点对高职分类考试进行了改革,考试一般采用普通高中学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部分学科或者全部学科的成绩折算分进行计入笔试(部分省市除外,例如重庆市);中职生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倾向性测试”的成绩作为高职分类考试录取依据。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要求

院校专业: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农林类 公办 双高院校

官方网址: /

官方地址: 广西南宁市

官方电话: 0771-4212461,0771-4213131

电子邮箱: gzyjcs@gxzjy.com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 1965年的广西劳动大学,先后历经广西农学院热带作物分院(本科)、广西农垦职工大学、广西农工商职业大学等历史阶段。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秉承 “以德立人、以技立业”的校训,发扬“弘毅开拓、勤勉善成”的学校精神,坚持“服务、合作、开放”的办学理念,践行“盛德至善、博学致用”的校风,彰显“崇德强技、尚美至臻”的“思茗”文化理念,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2019年,学院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连续18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学校地处南宁市空港经济区,校园风景秀丽、文化氛围浓厚,校园占地建筑面积 62.88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6.34万平方米,校园绿地总面积达32.8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82%,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现有在校生人数20000余人,其中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8个国家的留学生83人。 学校坚持以农为特色、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康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 10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53个,拥有自治区优质专业17个、广西优势特色专业9个,建成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职业教育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3个、自治区级专业资源库立项3个、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2门、自治区精品课程19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 “1+X”证书国际推广中心2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示范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0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6个、自治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17个,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7项(其中特等奖3项)。 经过多年建设,学院师资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优秀教学团队、名师辐射引领效果显著。学院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比 68.23%,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1.07%,双师素质教师占比81.90%,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1人,首届广西高校杰出科技人才1人,自治区高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2人,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文化传承、技艺技能大师8人。现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7个(其中,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入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2个。 学校不断创新多元化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牵头组建了由 128家国内外行、企、校、研组成的学校理事会、组建中国茶业职业教育集团、广西茶业职业教育集团(2020年获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广西物流职业教育集团、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联盟、中国农垦职业教育联盟等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平台,充分发挥“一会三集团两联盟”在整合社会资源办学、推动合作育人等方面的作用,以“项目+人才+技术”的利益链为纽带,共建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产业学院和技术服务中心,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社会服务等项目50余项,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学校不断创新服务平台,积极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和水平,依托农垦系统资源优势,整合广西糖业、木薯等千亿元研发中心和茶叶、畜牧(生猪)等自治区级工程中心资源,形成了跨专业集群的 “打包式”服务机制;建成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厅级工程技术研究(服务)中心7个;农产品高值化加工等中心解决区域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及工艺革新问题60余项;完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广西糖厂农务信息服务系统等省部级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在40多家企业推广应用,实现企业增效近亿元。近五年,教师开展企业横向技术服务项目90余项,实现产值超8亿元。另外,学校共获得广西社科成果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8项、技术发明奖2项、重要技术标准奖1项、农牧渔业丰收奖3项,市(厅)科技进步奖20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7件,实用新型480件、外观专利53件。 学校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职业教育服务,吸纳东盟国家10所职业院校、国内6省区50多个职业院校和企业,与东盟国家二十余所高校合作,开展了中国-东盟课程共享平台建设、学生交流互换、师资培训、“中文+职业技能”等实体化运作项目。每年举办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论坛,联盟培养培训留学生、交流生、语言生2000余人,面向东盟国家职业院校输出教学标准5个、共享课程40门,有力辐射带动了东盟国家职业院校的发展。

其他信息:

经我校研究决定,继续参加参加28所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考试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采用网络测试形式进行,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单招招生简章 一、概况 2019年被教育部确认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1773 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手机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我校招生网站(/),点击报名飘窗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5月17日24: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五)获取电子准考证 考生于5月21日参与模拟测试,在测试系统中获取电子准考证。在准考证上标示考生的正式测试具体时间。 (六)文体特长考生加分项申报 申报“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畜牧兽医”“茶艺与茶叶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工程造价”等7个专业的文体特长生(舞蹈类、音乐类、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武术)的加分项的认定及申报加分方式、要求与标准见“六、成绩构成”中的“(二)加分”中的加分项目中的7、8加分项。

单招什么时候考试 需要注意什么

单招考试一般在10月份进行网上报名,部分地区是和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的,而有些省份单招报名及填报志愿则在三月份进行,考试则多按照在三月末四月初。

单招的好处

1、提升录取概率

6月份高考遭遇背水一战,压力太大,一直以来被誉为为“百万雄兵挤过独木桥”。比较之下,3月份的高职院校单招考试难度系数规定相对性较低,更趋向于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察,而招生数和录取数占比更为有效,即便 没有被理想化院校录取,还能够再次报名参加6月份的全国各地高考,因而,学生的工作压力相对性较小,有益于考试充分发挥出不错情况,提升录取概率。

2.技术专业好用好学生就业

高职院校大专生很比较好找工作中。这关键是由于高等职业院校所设定的技术专业定位于基本好用专业技能,更重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融合,有益于塑造学员踏踏实实的意识,更为切合社会发展对运用技术人才的要求情况。高职院校让学员们能够产学融合,加强职业能力训炼。高等职业院校注重学员自学能力和职业技术工作能力的塑造,在校学生根据见习、实践等阶段,可把握当今职位好用专业技能,到公司后可快速入门。另外,单招学生的学习周期时间短、培训费较低,还可申请办理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单招考试注意事项

第一种:应届高中毕业生:学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注明:学考成绩有的学校是看语数英三科,总分300分;有的学校是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成绩(900分);有的学校是按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总成绩)折算,折算这块不做过多的解析。

强调:学考成绩如有补考,以第一次成绩为准,也有学校按60分计算等等情况,不懂的可以来咨询我彭老师。

第二种:应届高中毕业生学考成绩不做为单招的文化成绩,需重新参加单招文化考试,比如:2020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办法:普高生(含往届生)和中职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体育特长生,文化考试采用一套试题,分值300分。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单招咨询请找彭老师:dz234123。

第三种: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含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社会考生)考核内容: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报名时间

单招报名时间为:3月26日8:00—28日18:00。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医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02年4月,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挂牌于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隶属省教育厅管理;2014年5月,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升本成立山西工程技术学院,阳泉职业技术学院从中剥离;2015年7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划归阳泉市人民政府管理。

2016年8月,经省编委批复,同意整合阳泉市工业学校、阳泉市卫生学校,组建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7月,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学院恢复招生。2020年9月起,按照市委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学院开始了职业院校整合改革。2022年8月,市委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方向,学院将和新组建的阳泉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阳泉高级技工学校组成职教集团。

单招报名流程一般如下:

1、注意资格条件:单招是针对特定人群的招生政策,因此需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单招的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毕业时间、学历和相关证书等。

2、确定招生学校和专业: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并了解相关报名信息和要求。

3、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登录单招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

4、报名审核:学校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包括核实相关证书和考生信息,一般会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审核结果。

5、录取通知:根据学校的审核结果,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录取名单,并发送录取通知书给考生,通知其参加复试、体检等环节。

6、缴纳学费:录取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缴纳学费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学籍有效。

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统招、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招生宣传

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持银联卡(或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见附件1)必须与考生在中职校所学专业对口。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参加报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并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3.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现场签字确认等工作。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

2.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3.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4.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六、命题

1.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分别组织实施。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

2.文化统考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校和中职校在命题教师的选派等方面有责任予以支持与配合。

七、考试

1.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由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组成。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

2.科目分值: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分钟)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考试时间(分钟):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4.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2月29日至3月15日,由各专业联考委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18日、19日两天。

5.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要求组织实施。文化统考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委会的领导下,由各市招办严格按照《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另行下发)文件要求,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6.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只参加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可以根据意向院校的要求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

八、评分与评卷

1.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考办负责按有关要求具体承担相关评分工作,并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文化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由有关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组织实施。

3.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需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九、志愿填报

1.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填报时间为全省对口单招文化统考结束后;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未被第一阶段录取并参加对口单招报名的考生,填报时间为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

2.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科目组相符,农业和艺术科目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专业技能方向相符。

3.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志愿填报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

4.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也是志愿填报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工作。

5.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统招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统招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民办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科目组所有尚未录取满额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时将按先公办院校(专业)服从、再民办院校(专业)服从的顺序依次进行。

6.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设置A、B、C、D、E、F六个“院校+专业”志愿,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十、奖励与照顾政策

考生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方可享受下列奖励与照顾政策。

1.国家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要新增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以上政策实行后,不再实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021年起,享受直接录取本科院校奖励政策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要求。

2.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

十一、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口单招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含本科、专科统招两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阶段包含专科注册入学一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或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录取。

1.第一阶段(本科、专科统招批次)

(1)划线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农业科目组按种植和养殖两个技能方向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批次分数线。

(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科目组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是: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2.第二阶段(专科注册入学批次)

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括三个步骤。

(1)考生填报志愿。参加对口单招报名,且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填报志愿;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继续参加下一轮;每轮执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填报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3.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十二、转段升学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精神,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2020年转段升学管理办法如下:

1.转段升学对象和计划

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

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

2.资格审查、报名和体检

(1)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2)转段考生的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3)转段考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对口单招科目组(见附件1)相符。符合对口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应科目组的对口单招。

(4)转段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对口单招体检工作同时进行。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转段录取。其中,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3.考核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2017〕2号)精神,“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并达到转段院校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2)转段升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下同)负责具体实施。转段考生均须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3)试点学校要成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4)试点学校须按省教育厅要求制定转段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各环节工作,及时公示考核结果。每个阶段的过程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报后段培养学校备案;综合评价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工作应在4月30日前完成。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转段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可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4.志愿填报

仅申请转段升学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可填报对口单招志愿。若考生放弃转段录取,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其中,在校期间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志愿;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专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专科院校志愿。

5.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

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6.录取

(1)录取办法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试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2)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前进行。

(3)录取要求

转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单招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兼报对口单招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考生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录取。

7.为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转段录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职院校(不含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在进入第四学年时必须办理中职至高职转段的招生录取手续。相关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报名,报名工作由高职院校按报名文件组织。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高职院校将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十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函〔2010〕56号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考试费为每门26元。艺术科目组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科60元,其他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门40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在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时按此标准收取。

十四、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职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8号)文件执行。

十五、组织管理

对口单招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加强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确保考生顺利报考。

各牵头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协调中职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转段考生资格审查,杜绝非试点项目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同时要强化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有关中职校开展考核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事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0年对口单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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