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药师
- 自考资讯
- 2023-07-08 02:00:21
不得不承认,执业药师挂证这个现象很难杜绝。这边才清理一批,另一边又浮现一批。
怎么个浮现法?
近日,据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经核查,3人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单位不符。
这下好了!
该局依法撤销冀*茹等3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上述证件给予注销作废,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
其处理根据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二十八条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但,这些规定具体是啥?
先来看《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二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再来看《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三十四条:
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此前,三耳也发布过多起执业药师挂证被罚的事。最终结果也是销证、3年内不予注册,列入个人不良信息。
有人说,这样的处罚轻了。
对挂证单位来说,这失去了节省支出、降低成本的路子,监管部门有可能会加强对其监管。
但是对于挂证人来说,只不过是暂时失去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本职工作也不在这一行。一些人当初考证,就是奔着“挂证”获利来的。
事实上,对于挂靠行为,多地监管部门一直在查。
比如江西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执业药师队伍管理,“人脸识别 GPS定位”方式每天进行上下班打卡,执业药师管理系统与社保系统数据对接,经常性开展数据筛查,把筛查发现的参保单位与执业单位不一致的执业药师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效果如何?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以来,通过与江西社保系统系统数据对接筛查,已清理2000余名“挂证”执业药师。
为何执业药师挂证屡禁不止?
粗浅谈三点吧。
第一、药店不愿请。对药店来说,请一个执业药师会增加成本,所以铤而走险转向挂靠。
第二,药师不愿去。对执业药师来说,在boss眼里,执业药师就是销售,难以体现其真正的价值。有些人考了证,又不做这一行,就把证挂靠出去了。
第三、虽然已经有法规就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明确了惩罚,但是它无法取代法律的地位。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官方明确将《药师法》定为预备审议项目。但就算《药师法》出台,执业药师的地位和作用还需要经过时间来考验。
最后,加速处方流转,改善执业药师收入模式,提高地位和工资,也许能减少挂靠!你认为呢?(来源:GSP办公室;作者: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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