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理论(行政组织理论中,梅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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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2 02:15:25
何源,女,1987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上海社会科学院团委副书记(兼职)。兼任上海市黄浦区第四届团代会代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七方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等社会职务。曾荣获第十五届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研究专长为行政组织法、行政法基础理论、国有企业法与比较法研究。近年来主要关注行政法转型过程中组织变革的理论问题。学术愿景是,持续关注行政法转型过程中的组织变革理论,尝试推动行政法与其他法学部门的内在整合,以及行政法与其他学科的科际整合。2022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学术履历
何源2005年至2009年就读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其间,获得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公共管理强化班(UPA)颁发的公共管理辅修证书。2009年至2015年间就读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硕博连读)。2012年至2014年间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以访问学者身份赴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学习和研究。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学术成果
何源曾出版专著《德国联邦行政法院典型判例研究·行政决定篇》(法律出版社2020年7月),收录于“德国联邦行政法院典型判例研究丛书”系列。曾在《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战线》《国外社会科学前沿》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社会科学文摘》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青年项目1项与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项,上海体育局等市委办局与院内课题多项,以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立法工作、决策咨询课题多项。在《文汇报》、《解放日报》与《上海法治报》等重要报刊上发表文章多篇。专报曾被国家高端智库录用。
学术观点
何源现有研究主要围绕“行政组织法”而展开,关注行政法与其他法学部门的内在整合。根据大陆法系传统理论,公法与私法属于两种迥异的法律形式。但是,理论与实务对行政形式选择自由的普遍承认导致,行政活动既可以采取公法组织形式也可以采取私法组织形式来完成,这就是所谓的“组织选择自由原则”。这一原则在赋予行政部门灵活选择权限的同时,也引发了私法组织形式行政活动的法律适用难题。对于上述难题,传统的行政私法理论主张,私法形式行政活动应主要适用私法,同时受到公法的调整、补充与修正。但该理论始终未明确,私法究竟在何种程度、何种范围内受到公法的调整、补充与修正。对此,可以考虑运用公私法合作理论来解决上述难题。公法与私法不再仅具有形式意义上的区分,而是需要进行功能上的交互支持。关于国企改革、国企法律属性与法律调控等实际问题的分析,有必要引入上述理论框架,确立符合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需求的法学研究方法。
责任编辑:汪 溥 王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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