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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院校推荐艺术设计专业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

关于自考院校推荐艺术设计专业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图1)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读广东省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050436)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自觉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四、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设计基础》(课程代码:10177)、 《艺术概论》(课程代码:00504)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实践考核。

  (2)《艺术设计毕业实习》这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

  2、报名时间、地点:

  11月9日上午9-12点,下午3-5点,美术学院一楼展厅(石牌校区紫荆西路)。

  3、考核时间、地点:

  12月8、9日,自考院校推荐石牌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前7天在美术学院网页提前公告,敬请继续关注相关消息。

  4、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对应理论课程的成绩合格证书。

  (2)提交《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事先填写和贴照片,每报考一门科目填写一张,最多报考四门科目)。

  (3)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报考《艺术设计毕业设实习》的考生,需在12月8日考试现场需提交一篇3000字的实习报告。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并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六、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

  广东自考提醒各位社会考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果有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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