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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院校推荐本科艺术设计专业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

自考院校推荐本科艺术设计专业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图1)

  经决定,现将关于下半年自考院校推荐本科艺术设计专业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通知如下,详细说明考生参照以下事项: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读广东省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本科,专业代码:B050437)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自觉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四、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 《设计原理》(课程代码:09235)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的实践考核。

  (2)《艺术设计毕业设计》这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

  2、报名时间、地点

  11月9日上午9-12点,下午3-5点,美术学院一楼展厅(石牌校区紫荆西路)。

  3、考核时间、地点

  12月8、9日,自考院校推荐石牌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前7天将提前公告。

  4、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对应理论课程的成绩合格证书。

  (2)提交《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事先填写和贴照片,每报考一门科目填写一张,最多报考四门科目)。

  (3)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相关部门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六、收费标准:

  按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

  自考院校推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自考实践考核课程共有12门,考生务必看清楚相关报考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如果有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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