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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文章目录列表:

1.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3.宁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计划+人数)
4.2023北华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制几年?
5.四川: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图1)

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3年安徽大学有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以及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77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54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3名,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录取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3.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入学报到前能够取得本科学历。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本科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基础课(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可不加试)。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当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当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七)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也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在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拟录取后需签订《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三、单独考试

(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五)请参加单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报后11月5日前到报考单位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补。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2023年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具体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社会工作、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按教育部规定,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学费

在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8000元/(生·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工程类硕士、图书情报硕士11000元/(生·年)。

2.艺术硕士为13000元/(生·年)。

3.金融硕士为20000元/(生·年)。

(三)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80000元(第一、二学年各缴3万元,第三学年缴2万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为120000元(第一学年缴5万元,第二学年缴4万元,第三学年缴3万元)。

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七、联合培养

(一)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此外,我校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学校与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等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培养。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从我校选拔研究生到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八、基本修业年限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两至三年,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具体见《安徽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安徽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资助

(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评选比例40%,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三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硕士推免生”符合基本条件的,第一学年自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二)学校实施硕士研究生“三助”政策:

1.助研岗津贴原则上可参照每岗每学期3000元、2000元或1000元执行。助研岗津贴由导师或导师所在课题组等视项目经费情况并结合研究生助研实际表现予以资助。

2.助教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由学校支付。

3.助管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其中,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助管岗津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支付,其他培养单位及学校职能部门的助管岗津贴由学校支付。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自2022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复试阶段计算考生总得分时不再扣除初试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成绩。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助研津贴。鉴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当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拟录取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将本人档案调至我校各培养单位进行政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档案审查意见表》。

(六)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复试、录取等事项中保持联系畅通。

(七)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九)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行政楼A楼508-2;邮编:230601;联系人:陈珊珊,王坤;联系电话:0551-63861850;网址:;微信公众号: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

十一、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十二、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kyzx/zsjz/202209/20220921/2218306239.html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研# 导语 考 网考研频道从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发布,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居前4‰。

第三章: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八条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九条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第十条我校2022年实际招生数为2574人(含推免生29人和非全日制学生)。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具体待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十一条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25人,2023年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人数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程序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一)、(二)、(三)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五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我校2023年推免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七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招生学院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五章: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可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4.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第六章: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23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

第二十一条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三)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标准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标准为:一等为12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挂职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六)“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28877234(复试调剂专用)、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310018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复习参考书目.doc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各招研学院****.xls

原文标题: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2022/0914/c469a130060/page.htm

宁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计划+人数)

  宁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工作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5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以各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为准;

 ②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的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专业类别(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为专业学位,其他为学术学位)详见附件《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人数中不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可能因招生计划下达、接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产生变动,最终名额将于复试前确定。

 招生专业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宁夏教育考试院、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七、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附件《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表》。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

 (三)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复试由我校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有关复试时间、内容、程序等详见我校各培养单位于复试前公布的相关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五)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六)我校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复试时不加试。

  八、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宁夏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宁夏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宁夏大学,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不纳入奖助体系。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费遵照宁价费备2014021号文件,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遵照宁价费备20176号文件和宁价费备20181号文件,标准如下:

 工商管理硕士:17000元/生/年;

 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旅游管理硕士:12000元/生/年;

 社会工作硕士:8000元/生/年;

 教育硕士、农业硕士:7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执行宁价费发20156号文件,费用700-1200元/生/年。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我校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经评选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3.经评选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推免生当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项目,文科类资助5000元/项,理科类资助10000元/项;

 5.学校设立“三助”岗位,按工作时长发放薪酬,全勤助教600元/月,全勤助管800元/月;

 6.学校设立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项目、外语水平能力提升计划等鼓励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十、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无微信、QQ交流群。

 2.我校不对外提供历年考研真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4.****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1096

 研究生院网址:

 电子邮箱:yzb@nxu.edu.cn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 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表.pdf

  附件 各学院接收考生咨询电话及专用邮箱.pdf

  附件 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表.pdf

  附件 2022年报录人数统计.xls

2023北华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制几年?

2023北华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多少?学制几年?根据北华大学2023考研招生简章公示可知,具体学费及奖励政策可查看,全文详情见下文:

PS:小编提前为同学们准备了《预报名模拟系统》,0元模拟报名,还有考研预报名全流程指南.PDF,不知道报名流程的同学都可以来试试>>23考研预报名全流程指导课

(点击上图,直接进入模拟系统)

2023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如何? 硕士研究生学费是多少?

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及学习地点

一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学术学位为三年、专业学位为二年至三年。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专业学位为三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方式详见《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地点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法学院、文学院、东亚中心、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理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南校区。

2.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林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东校区。

3.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北校区。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3 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别)为 15000 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为 10000 元/学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 20000 元/生/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本科辅导员岗位,按相关规定发放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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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将进行复审。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无误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安排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的具体时间、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4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列明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原文标题: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zs/2022/0916/c7797a16599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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