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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公告

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公告(图1)



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考生服务,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考对象

(1)转学:计划继续参加其他省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申请合格的课程。(2)转学:计划继续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申请合格的课程转学。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门票、转学地门票,在规定日期内到市(区)门票办公室,现场确认电子档案信息。并在市(区)自学办公室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转学)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在转入地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推迟毕业的,不得转出。

4.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学。

5.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程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转出相应的实践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不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移手续完成前,我省仍保持考生的状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考生应按照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更换关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在我省申请毕业前,应取得不少于5门专科课程和不少于4门本科课程的合格成绩。

4.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我省门票,到市(区)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和处理结果,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学信息,确认后提交转学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市(区)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转学电子档案信息。

2.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档案,审核后提交省级考试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由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签字,加盖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备案。

3.转学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高考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转学信息。转学成功后,必须到省级(或省级考试办公室授权的地级)考试办公室,并按要求办理转学确认手续。

(二)转入程序

1.转学考生应及时关注转学省考生服务平台的转学信息。转学成功后,应在规定日期内到我省考试所在地市(区)自检办公室办理转学确认手续。

2.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转学)登记表》,由转学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公室签字,加盖市(区)自学考试办公章备案,并在省级考试登记管理制度上转学确认。


四转考时限

(一)转出时限

(二)转入时限


资料来源:考籍处 责编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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