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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图1)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于2023年公开招聘

公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计划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的人员。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水平、急需人才计划信息表》。技术学院预备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班毕业生在满足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本科学位。

因犯罪受到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发现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申请考试。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省级以上技术专家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或国家级以上) 5 名称),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的开始日期。海外大学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当经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大学毕业生可以先登记考核。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辽宁人事考试网招聘人员岗位信息(www.lnrsks.com)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njzxy.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注册分为三个阶段(工作日接受注册)。

第一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3月20日

第二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20日

第三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20日

根据注册情况,分阶段组织面试评估,直至满为止。在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注册之前,我单位将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剩余职位。

注册方式:在线注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并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职位进行注册。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注册端口(https://rszp.lnjzxy.edu.cn/zp.html#/)注册并注册(我单位不接受其他渠道注册)。

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种材料应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1)个人简历;

(2)登记表(登记表将在登记系统中自动生成。请填写登记表的各种信息并提交。同时,您需要下载并打印填写的登记表。手写签名后,上传其PDF文档);

(3)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合格的海外大学毕业生必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5)申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表。

2022年通过评委会考核但未取得职称证书的,可提供相应评委会考核合格人员公示证书,先报名,批次考核前取得职称证书和职称考核表的,可按规定参加后续考核,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考试。

(6)具有省级以上技术专家资格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技术专家证书及相关获奖文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或国家前级) 5 获奖资格参加申请的,应当提供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或者国家级前) 5 名称)证书及相关获奖文件;

(7)申请与招聘专业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设计、研发等工作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经验证书(请按附件2模板制作材料)等能够证明经验的材料;

(8)申请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请按附件3模板制作材料)和与工作经验证明相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9)申请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由党支部书记、组织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请按附件4模板制作)。

申请人应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上传所需的支持材料。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考试或申请资格。

(三)资格考试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考试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欺诈行为,考生将随时被取消考试和申请资格。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对岗位的理解等。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官网面试相关事宜及面试人员名单(http://www.lnjzxy.com)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五)体检

根据申请人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http://www.lnjzxy.com)公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改和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6〕140号)、《关于有效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2〕组织实施65号等相关规定。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招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公共机构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复检将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是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检查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对被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被调查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在调查中发现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取消就业资格,并明确告知被调查人员结论和依据。通过调查的,确定为被录用人员。

(七)宣传录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njzxy.com)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人员,我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引进的人员编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第一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就业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雇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公正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依照《事业单位违纪违规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考核没有指定考试指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指导培训课程。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出版物、网卡等,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保持警惕,不要被欺骗。

2.考生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系。因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招聘期间,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的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调查过程中,由于体检不合格、调查不合格、自愿弃权、欺诈等原因被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补充,只补充一次。

5.申请人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如果他们已经被雇佣,他们将终止雇佣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列出的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根据《辽宁省建筑职业学院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辽宁省建筑学院党〔2022〕17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报名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纪律监督电话:

附件1:2023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计划信息表

附件2:与招聘专业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设计、研发经验证明模板

附件3:工作经验证明模板

附件4:政治面貌证明模板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7日

微信号咨询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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