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学院自考网: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口市司法局 关于选任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 自考政策
- 2023-03-25 15:38:06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口市司法局
关于选任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
公 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与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张家口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新一届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174名,每个县(区)人民监督员名额分别为:桥东区15名、桥西区15名、经开区8名、宣化区12名、下花园区8名、崇礼区8名、万全区8名、张北县12名、康保县10名、沽源县12名、尚义县10名、蔚县10名、阳原县10名、怀安县9名、怀来县8名、涿鹿县10名、赤城县9名,负责监督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县(区)院、派出机构办案活动。
二、报名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为便利工作开展,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
(五)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人民监督员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以任免时间为准)。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在自己的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县(区)司法局报名。
3.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可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
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现任人民监督员符合条件且愿意留任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留任登记表》(见附件3)。
1.以邮寄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或登记表一式2份;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或登记表的扫描件;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扫描件;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五、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各县(区)司法局和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初步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三)确定人选。张家口市司法局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张家口市司法局将在张家口市司法行政网和张家口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张家口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在张家口市司法行政网和张家口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布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涉及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宜,可通过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1
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省 市县(市、区)
经常居住地
省 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毕业
院校
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社会兼职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是 □ 否 □
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是 □ 否 □
是否曾任人民监督员
是 □ 否 □
是否人大代表是□否□
是否政协委员是□ 否□
全国□省□市□县□ 届
工作
简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申请人承诺
以上所填内容属实、提供材料真实,本人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自愿担任人民监督员,遵守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
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情况
审查人:年 月 日复核人: 年月 日
考察情况
考察人: 年 月 日
评议情况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选任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填写。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写“无”。
3.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4.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6.表内所填学历等内容,必须有相应档案材料。
二、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如:1986.01、1992.11。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如:河北石家庄,河北徐水。
4.“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等。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5.“政治面貌”:按实际情况填写,分为以下13类: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民革党员、 民盟盟员、 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6.“照片”:一律使用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
7.“健康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健康、良好、一般、较弱”。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
9.“户籍地”:应填写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如: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
10.“经常居住地”:要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XX街道XX小区3号楼3单元303。
11.“文化程度”: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如:“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 管理干部学院)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 “电大本(专)科”、“自学本(专)科”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函授本 (专)科” 、“ XX党校在职研究生”。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12.“工作单位”:要具体填写到本人所在单位的部门。
13.“职务职称”:要按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职称。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
14.“是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是否曾任人民监督员”“是否人大代表”“是否政协委员”: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要写清哪级哪届,或填写“无”。
15.“工作简历”:要从大中专院校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起止时间精确到月,工作经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写清职务;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如:
2000.09--2004.07 XX大学XX系XX专业 学生
2004.07--2020.09 XX单位XX科室 科员(其间:2010.12-
2013.06在XX大学XX系XX专业学习
(函授/自考本科或在职研究生))
2020.09--至今 XX单位XX科室 XX职务
16.“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配偶、子女情况,以及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父母、岳父母、等。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
17.“申请人、被推荐人承诺”:签名需本人手写,不能电脑打印。
18.“组织推荐意见”:由推荐组织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19.“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报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由户籍地(居住地)村(居)委会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20.“资格审查情况”“考察情况”“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和“选任机关意见”:由选任机关填写。
附件2
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省 市县(市、区)
经常居住地
省 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毕业
院校
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社会兼职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是 □ 否 □
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是 □ 否 □
是否曾任人民监督员
是 □ 否 □
是否人大代表是□否□
是否政协委员是□ 否□
全国□省□市□县□ 届
工作
简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被推荐承诺
以上所填内容属实、提供材料真实,本人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自愿担任人民监督员,遵守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
签名: 年 月 日
组织推荐意见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情况
审查人:年 月 日复核人: 年月 日
考察情况
考察人: 年 月 日
评议情况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选任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填写。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写“无”。
3.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4.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6.表内所填学历等内容,必须有相应档案材料。
二、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如:1986.01、1992.11。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如:河北石家庄,河北徐水。
4.“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等。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5.“政治面貌”:按实际情况填写,分为以下13类: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民革党员、 民盟盟员、 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6.“照片”:一律使用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
7.“健康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健康、良好、一般、较弱”。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
9.“户籍地”:应填写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如: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
10.“经常居住地”:要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XX街道XX小区3号楼3单元303。
11.“文化程度”: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如:“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 管理干部学院)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 “电大本(专)科”、“自学本(专)科”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函授本 (专)科” 、“ XX党校在职研究生”。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12.“工作单位”:要具体填写到本人所在单位的部门。
13.“职务职称”:要按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职称。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
14.“是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是否曾任人民监督员”“是否人大代表”“是否政协委员”: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要写清哪级哪届,或填写“无”。
15.“工作简历”:要从大中专院校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起止时间精确到月,工作经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写清职务;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如:
2000.09--2004.07 XX大学XX系XX专业 学生
2004.07--2020.09 XX单位XX科室 科员(其间:2010.12-
2013.06在XX大学XX系XX专业学习
(函授/自考本科或在职研究生))
2020.09--至今 XX单位XX科室 XX职务
16.“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配偶、子女情况,以及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父母、岳父母、等。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
17.“申请人、被推荐人承诺”:签名需本人手写,不能电脑打印。
18.“组织推荐意见”:由推荐组织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19.“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报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由户籍地(居住地)村(居)委会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20.“资格审查情况”“考察情况”“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和“选任机关意见”:由选任机关填写。
附件3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
民族
政治面貌
加入时间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市 县(市、区)
经常居住地
市 县(市、区)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社会兼职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是 □ 否 □
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是 □ 否 □
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是 □ 否 □
全国□省□市□县□
人民监督员
证书编号
任期时间
简历
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
人民监督员申请留任登记表
本人承诺
以上所填内容属实、提供材料真实,本人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自愿担任人民监督员,遵守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情况
审查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考察情况
考察人: 年 月 日
评议情况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选任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填写。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写“无”。
3.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4.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6.表内所填学历等内容,必须有相应档案材料。
二、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如:1986.01、1992.11。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如:河北石家庄,河北徐水。
4.“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等。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5.“政治面貌”:按实际情况填写,分为以下13类: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民革党员、 民盟盟员、 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6.“照片”:一律使用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
7.“健康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健康、良好、一般、较弱”。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
9.“户籍地”:应填写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如: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
10.“经常居住地”:要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XX街道XX小区3号楼3单元303。
11.“文化程度”: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如:“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 管理干部学院)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 “电大本(专)科”、“自学本(专)科”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函授本 (专)科” 、“ XX党校在职研究生”。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12.“工作单位”:要具体填写到本人所在单位的部门。
13.“职务职称”:要按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职称。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
14.“是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是否曾任人民监督员”“是否人大代表”“是否政协委员”: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要写清哪级哪届,或填写“无”。
15.“工作简历”:要从大中专院校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起止时间精确到月,工作经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写清职务;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如:
2000.09--2004.07 XX大学XX系XX专业 学生
2004.07--2020.09 XX单位XX科室 科员(其间:2010.12-
2013.06在XX大学XX系XX专业学习
(函授/自考本科或在职研究生))
2020.09--至今 XX单位XX科室 XX职务
16.“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配偶、子女情况,以及父母情况。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
17.“本人承诺”:签名需本人手写,不能电脑打印。
18.“单位意见”:报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由户籍地(居住地)村(居)委会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任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19.“资格审查情况”“考察情况”“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和“选任机关意见”:由选任机关填写。
附件4
人民监督员个人事项承诺书
姓名
承诺事项: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素质高;
2.按时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组织的履职、培训、交流等活动,认真学习人民监督员相关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自觉增强履职能力;
3.如遇司法行政机关抽选参加办案活动,2小时内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反馈回复能否参加。
4.自觉熟悉监督程序、办案环节等相关业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案件处理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5.广泛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发挥职业(专业)优势,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改革建议,每年撰写监督心得或培训报告1篇;
6.自行妥善处理工作履职矛盾,任期内参加抽选请假不高于3次,培训请假不高于2次。
个
人
承
诺
我郑重承诺:已经学习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修订)。本人符合任职条件,自愿申请成为人民监督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义务,如实填写《人民监督员报名表》,保证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张家口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联络方式表
序号
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邮箱
备注
1
桥东区司法局
俞 斌
13633398383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1号 桥东区司法局
qdsfjbgs4038218@163.com
2
桥西区司法局
巩学东
15030333663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73号桥西区政府办公楼316室桥西区司法局
zjkqxsf@126.com
3
宣化区司法局
张 琳
17731365916
张家口市宣化区东马道14号 宣化区司法局
xhsfjck3@126.com
4
下花园区司法局
赵丽艳
17633377488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政府西路公安局5楼,下花园区司法局
zjkxhysf@126.com
5
张北县司法局
阎建玲
15930355321
张家口市张北县揽胜东路与中都北大街交叉路口张北县司法局
zjkzbsf@126.com
6
康保县司法局
武彦琳
18131352720
张家口市康保县政府路与建设南大街交叉口康保县司法局
zjkkbsf@126.com
7
沽源县司法局
陈晓翠
13603135499
张家口市沽源县综治中心4楼司法局
zjkgysf@126.com
8
尚义县司法局
李海龙
13784599036
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秀水大街 尚义县司法局
zjksysf@126.com
9
蔚 县司法局
杨俊芳
15832389753
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民路72号政府4楼蔚县司法局
yxsfjjcg@163.com
10
阳原县司法局
王孟霞
18730256601
张家口市阳原县(裘皮城半亩地背后白楼)阳原县司法局
zjkyysf@126.com
11
怀安县司法局
李生辉
15132375869
张家口市怀安县政府一楼怀安县司法局
zjkhasf@126.com
12
万全区司法局
胡汉爽
13472371600
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东升路2号 万全区司法局
zjkwqsf@126.com
13
怀来县司法局
王振杰
13785333096
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府前街县政府 怀来县司法局
zjkhlsf@126.com
14
涿鹿县司法局
刘美娜
13513238424
张家口市涿鹿县旧招待所院内东楼四楼涿鹿县司法局
zjkzlsf@126.com
15
赤城县司法局
苏 敏
15132305741
张家口市赤城县振兴南路赤城县司法局
486279519@qq.com
16
崇礼县司法局
厚如飞
18713367150
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裕兴路65号 崇礼区司法局
zjkclsf@126.com
17
经开区司法局
单海燕
13315322880
张家口市桥东区纬一中路4号 经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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