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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自考网 辽宁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自考网 辽宁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图1)

辽宁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

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培训在职民警的双重重任。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建校以来,已经为全省公安、司法等系统培养了4万多名优秀警务专门人才。学院以公安司法机关的改革需要和人才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警务实战技能,已成为公安教育训练的主阵地,公安司法人才的主渠道,在维护辽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辽宁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院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校园占地59万平方米,分院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学院有教职工编制580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335人。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特色办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形成了鲜明的公安办学特色,办学质量逐年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学院已建成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训练科技应用研发中心、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训练基地、辽宁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

学院濒海而居,依山而建。辽宁警察学院以奋斗作桨、梦想为帆,肩负新使命、谱写新辉煌。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聘人员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5.年龄不超过38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6.有初级证书、熟悉财务相关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 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

人数

性别

学历

水平

专业

及其他要求









财务

工作

人员



1.负责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对,开具各项票据:

2.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3.管理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4.月度工资发放,报销等出纳工作:

5.负责录入会计软件,装订整理会计凭证:

6.负责日常的费用报销:

7.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8.定期对账及定期核对银行账目:

9.每周编制资金周报,并上报领导;

10.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3









不限








大专以上

1.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2.相关初级资格证书;

3.熟悉财务工作软件

4.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内)。

2.应聘人员须以“本人姓名 获知招聘信息平台”为主题的压缩包形式将报名登记表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流水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其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等扫描后发至邮箱lnpcrsc@163.com。

报名截至时间:2022年9月30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及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学校将组织进行考试、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综合应聘劳务派遣人员的考试、体检结果,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拟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学校工作。

五、工资待遇

1.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2.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住房公积金;

3.工作时间:早8:30晚16:30;周末双休;寒暑假;

4.其他福利:早餐2元(标准10元)、午餐4元(标准16元)、上下班有班车。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周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13084138572、15502625993

辽宁警察学院

2022年9月19日



附件: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附件 合同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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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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