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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机构调整

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机构调整(图1)

请注意,今天,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发布消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的专业和大学是什么?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些专业的主考院校调整调整

浙江大学将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考官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考官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

4.102011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701护理(620201护理)专科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调整安排: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履行主考院校的有关职责。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报考上述专业的老考生,仍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之后,将按照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

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将按照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本科专业由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联合主考,根据考生选择的实践环节,对应的毕业证书副署进行考核。

这些专业增加了主考院校

1.浙江工业大学是1020202年工商企业管理(120201K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第二主考院校。

2.增设宁波大学为1040102学前教育(040106学前教育)本科、1020202工商企业管理(120201K工商管理)本科、1020204会计(120203K会计)本科、1020210旅游管理(120901K旅游管理)等专业第二主考院校。

温馨提示:

以上增设为第二主考院校的高校,应当在本校开展的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衔接和沟通范围内,履行主考院校的相关职责,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专科专业停考

自2020年上半年考试以来,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540301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停止考试。从2020年10月考试报名起停止接受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毕业证书将于2023年7月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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