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
- 自考学校
- 2023-04-30 19:31:5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的规定,计划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因犯罪受到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发现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申请考试。
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开始日期。相关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交单位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海外大学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当经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录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辽宁人事考试网招聘人员岗位信息(www.lnrsks.com)我们学校有两个官方网站(http://www.lntvu.com/和http://zy.ltcem.com/)统一发布(详见附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注册方式:在线注册。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申请人应登录我校两个官方网站,进入注册系统(点击“通知公告”中的“公开招聘注册登录口”)完成注册。
每个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当有效申请人数和招聘人数少于2时:1:00,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申请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未被取消职位。未按规定时间变更的,视为放弃申请。
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材料的,应当随时取消考试或者申请资格。
(三)资格考试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审核确认考生的报名资格。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格等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的,必须提交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加盖社会保障局公章)。资格考试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欺诈行为,考生将随时被取消考试和申请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两个官方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是一门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能力或专业知识,闭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总结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3.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官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岗位职责特点和工作表现,反映了对选拔人员工作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录用。
考核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分计算:6权重比例,保留两个小数计算申请人的总分。总分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
笔试、面试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面试官名单和结果将通过学校的两个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学校将审查申请资格。因自愿放弃、资格考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将予以补偿。原则上,补充工作应在资格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面试官已经公布,补充面试官没有时间公布,我单位将不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申请人解释情况。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候选人。
(五)体检
根据申请人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的比例。总分平行的,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果面试也平行,体检人员将通过额外的面试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们的网站上公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改和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6〕140号)、《关于有效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2〕组织实施65号等相关规定。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招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公共机构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复检将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是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检查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应当对被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实地调查,并对被调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调查中发现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取消就业资格,并明确告知被调查人员结论和依据。通过调查的,确定为被录用人员。
(七)宣传录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学校将对公示有疑问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第一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就业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雇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公正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依照《事业单位违纪违规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指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的任何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出版物、网卡等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保持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2.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系。因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招聘期间,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的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调查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调查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补充,只补充一次。
5、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列出的专业名称参照《辽宁省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024-86800094注册咨询电话
024-86120938年纪律监督电话
学校两个官方网站地址: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http://www.lntvu.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http://zy.ltcem.com/
附件: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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