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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No

2022 No(图1)

2022 No.0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管理的通知》,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家标准:10863。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学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特色大学、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训试点学院。学校荣获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汇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坚持“立足区域、服务区、融入区域”的办学定位。宁波北仑新区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组成,建立了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8个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设备制造等万亿产业发展需求密切相关的专业群体。现有专业38个,本科院校联合开设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学生1.2万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招生计划39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95人,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95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如下:



第四章 注册条件和方法


第六条 报名条件

(一)已办理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部分专业报考特殊要求:



第七条 每个考生只能填写一个专业,报名信息经学校审核后不会更改。

第八条 旅游管理(中加合作)面向普通高中招生、旅游管理、营销三大专业设置综合评价入围资格线。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学习考试转换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专业招生计划的1:5.确定综合评估入围名单。如果专业申请人数未达到1:5.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入围该专业。入围资格线考生总分相同的,一并入围。没有其他专业的入围。

第九条 招生流程



备注:

1.报名网址:https://zhaosheng.nbpt.edu.cn

2.报名费140元/人,网上缴费,缴纳报名费后不予退还。

3.质量专业材料提交要求:扫描或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或证书到注册系统(图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转或扭曲),各种证书不予认可。


第五章 考试办法


第十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试以高中入学考试或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为基础(以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为准),结合学校综合评价项目进行转换。

第十一条 学校综合评价项目分为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识别和测试两个模块。

(一)综合素质测试:满分80分。

1.专业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或机器测试的形式。

(1)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2)机器测试:采用机器测试,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

2.文化基础测试:以机器测试的形式,以浙江省文化考试中文、数学考试大纲为基础,注重基础知识及其应用。

3.身心素质测试:由职业倾向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职业倾向测试采用机器测试的形式;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和50米跑。

各专业、各类考生综合素质考试形式及分数如下:



(二)专业鉴定与测试:满分20分。

1.专业项目及分配方法:



2.专业鉴定与测试:

(1)奖项必须在高中和我校高职院校提前报名截止日期前获得。所有专业项目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2)所有优质专业项目均应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审查和识别,通过初审的考生应按规定将原件带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查。文学、艺术、体育专业项目也需要通过学校的现场考试进行识别,并有相应的奖励证书水平。现场审查的具体安排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 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

总分200分=高中考成绩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分 专业认证和测试成绩为20分。

高中考试的转换分数从考生的10个考试分数中选择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最好的2个,共5个作为转换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往学生的技术考试转换分数取一般技术转换分数与信息技术转换分数之和的平均值。参加浙江省学习考试的考生的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为准。学习考试成绩由其他省获得,必须提供省级机构颁发或签署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书(原件)。学考等级折算分数如下:



2.单考招生考生:

总分200分=浙江省高校职业技能考试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分 专业认证和测试成绩为20分。

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限报科目对应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三、方式转换。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录取:“拟录取考生”按1比例确定:3.确定“准备录取的候选人”的比例。学校一轮录取后,不足计划按录取顺序填写;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择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所有拟录取资格。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参加我校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如果同一专业类别的最低总分相同,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按专业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中考试成绩、高中考试成绩单排名顺序: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如果仍然相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水平高的考生优先;单独考试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具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相关选修课成绩优异的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如果一个专业的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的85%确定(小数点进位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发现体检不符合高考有关规定的,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招生监督和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的监督和学校责任制,按照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最佳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进行监督,最终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招生办)第一时间进行监督、纪委办公室各备案一份。积极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九条 考生应按照诚信原则申请我校,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有虚假报告、隐瞒、伪造、变更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第二十条 受限考生(包括科目、健康要求、学习等级等限制)未正确申请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以作弊处理。


第八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网络和招生办公室微信官方账号是学校发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事宜的官方渠道。所有信息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了解学校发布信息的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的承诺书以在学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网上阅读和确认的形式。所有确认的候选人均被视为已阅读并承诺遵守协议。

第二十二条 在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成绩;如有异议,纸质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为最终有效结果。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负责接待和回答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相关事宜。咨询和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s://www.nbp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haosheng.nbpt.edu.cn

QQ群招生咨询:

78099232;780910499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招生:宁职院招生办

0574-86894901/02/03/04

监察电话:0574-86891931

通讯地址:1209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联盟大厦;邮编:315800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因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有关安排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章程。



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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