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 自考学校
- 2023-04-17 21:11:2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因犯罪受到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发现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申请考试。
原则上,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申请人的工作经验计算日期、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开始日期。海外大学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当经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大学毕业生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按规定录用,否则不录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用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辽宁人事考试网招聘人员岗位信息(www.lnrsks.com)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ncjxy.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23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辽宁省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ncjxy.com/),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要求: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各种材料应扫描PDF格式文件上传):
(一)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2023年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学生证书和成绩单证书;合格的海外大学毕业生必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学位、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3)提供人事部门颁发的工作经验证书(根据招聘条件的工作经验要求,注明单位的具体工作和岗位,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并提供24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支付证明材料。
(四)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当提供加盖党支部印章的证明。
(五)岗位对专业技术岗位有要求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有效申请人数和招聘人数不到2人:1:00,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申请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未被取消职位。未按规定时间变更的,视为放弃申请。
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材料的,应当随时取消考试或者申请资格。
(三)资格考试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格等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考试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欺诈行为,考生将随时被取消考试和申请资格。
笔试结果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http://www.lncjxy.com/)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考试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是一门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通过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成绩(http://www.lncjxy.com/)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总结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3.面试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官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如果申请人因自愿放弃、资格考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将予以补充。原则上,补充工作应在资格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面试官已经公布,补充面试官没有时间公布,我单位将不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申请人解释情况。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或者补考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候选人。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工作职责特点,反映了对候选人工作条件的要求。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将面试相关事宜和面试人员名单(http://www.lncjxy.com/)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为4分:6权重比例,保留两名小数计算申请人的总分,总分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http://www.lncjxy.com/)公布。
(五)体检
根据申请人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体检人员按1的比例确定。总分平行的,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果面试结果也平行,体检人员将通过额外的面试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http://www.lncjxy.com/)公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改和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6〕140号)、《关于有效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2〕组织实施65号等相关规定。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招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公共机构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复检将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是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检查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对被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被调查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在调查中发现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取消就业资格,并明确告知被调查人员结论和依据。通过调查的,确定为被录用人员。
(七)宣传录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ncjxy.com/)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人员,我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第一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就业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雇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公正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依照《事业单位违纪违规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指导培训课程。目前,社会上的任何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出版物、网卡等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保持警惕,不要被欺骗。
2.考生应确保注册时填写的沟通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系。因沟通方式差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招聘期间,未按照公告完成规定的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调查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调查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更换。
5.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列出的专业名称参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辽宁省公共机构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注册咨询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
附件: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0日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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