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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

关于恢复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图1)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发展〔2022〕144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发布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现制定恢复国际客运航班的工作计划。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市场主导、保障第一的原则,高效统筹运营安全、疫情防控、行业恢复发展,稳步推进国际客运航班恢复运营,满足国际人员交流和对外经贸交流的需要。

二、具体措施

1. 中外航空公司根据双边运输协议,不再对国际客运航班实施“五个一”、“一国一策”等调控措施。

2. 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2023年夏秋航季完全恢复疫情前流程和要求;根据疫情前流程恢复受理入境公务机申请。

3. 优化港口机场入境航班安全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取消“四指定、四固定、两集中”等防治要求,充分释放安全资源,提高接收国际航班的安全能力。由于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资源不足,港口机场在短时间内难以保证航空公司的加班需求时,应及时公告,明确恢复时间,并做好外部解释。民航局引导中外航空公司提前加强与相关港口机场的沟通,合理安排运输能力。

4. 高风险航班不再定义,75%的客座率限制将被取消。

5. 取消入境航班涉及机场相关入境安全人员、国内外机组闭环管理、入境核酸检测和入境隔离措施,要求员工做好个人保护和健康监测,要求空乘人员戴口罩和手消毒,做好客舱厕所消毒,加强宣传指导,监督乘客戴口罩。

6. 加强对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航线航班运营的安全监管,筑牢安全底线。

7. 根据双边航空运输协议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加强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加强对国际航空运输价格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维护航空运输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安排

民航局牵头推进国际客运航班恢复,负责细化和公布具体措施和安排,与外国民航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行业各单位做好运营安全、疫情防控和生产组织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确保国际客运航班安全稳定恢复。

中国民航局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中国民航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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