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将于10月24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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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6 03:11:52
10月23日,呼和浩特新闻网(记者) 高金玲)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将于10月24日至28日进行,共有240门课程和6974门课程。
据悉,评卷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委托相关院校和集中相关院校教师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双方应签署评卷工作协议,认真履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评卷机构分工明确,对人负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评卷教师将认真执行《自学考试评卷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评卷机构设立集中、监控录像的评卷场所,评卷期间全程监控录像。每个评卷点配备3名武警战士,确保评卷场所的安全。评卷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考试中心将派相关人员到各评卷院校进行指导检查。
参加2016年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应注意三个内容
11月15日,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开始办理。新考生在填写信息时应注意三个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新考生必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考试计划和相关要求填写专业。在职考生提交个人信息后,必须到注册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学校身份证明,社会考生必须提供内蒙古户籍登记簿。
新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静脉信息收集和现场照片。收集照片时,背景必须为蓝色,不得添加“年度、考试名称”的前景和“旗(县、区)”的背景。
新考生必须现场签署《内蒙古自治区统一教育考试考生承诺书》,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保留。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未参加2015年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区内任何旗帜(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静脉信息收集和现场照片。
2015如果自学考试中监考人员的不作为被核实 将受处理
在2015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内蒙古四名监考人员的不作为被核实,将面临取消今年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监考资格、取消资格、取消2015年各类优秀教师资格,由学校减少奖励绩效工资。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最新消息。
在10月17、18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考场视频数据回放,部分考试现场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第一批回放视频发现集宁四、通辽铁路小学四名监考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生作弊行为未如实记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的精神,现对违规考点进行批评;对违规考生进行相应处理,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核实无误后,计划取消今年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监考资格、当年考核资格和2015年各类优秀教师资格,学校将酌情降低奖励性绩效工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强调,2015年成人大学入学考试和全国硕士学位联合考试即将到来,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强治理,认真考试纪律,严厉惩罚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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