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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图1)

2021年,河南省单招考试拉开帷幕。河南省100所高校在单招考试中招生。云先生将选择一些有特色的优质高校与学生分享。今天我推荐你——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确保2021年顺利开展高中毕业生和前中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道德、智力、技术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实施“学校组织考试、独立录取”的方式,接受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各行各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627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祁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第六条 办学水平: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部

第十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结束)行业条件的,应当颁发相应的学术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术证书的学校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负责考生注册、考生资格考试,处理招生中的日常事务。教育事务办公室和有关二级学院联合成立了单独的考试招生小组,负责命题、标记、面试、评分等考核和选拔。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工作。录取期间,学校成立了纪检信访小组,专门负责考生的信访、投诉和投诉处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医学、护理、食品、电子通信、机电车、交通材料、营销会计、艺术、建筑设计等。(详见附件1)。

2.2021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暂定4500人。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单独考试招生条件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和考前安排

1.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9日18时登录“河南省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考生在河南省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注册确认成功后,请于4月11日至12日12时登录学校招生网单招生服务平台,完善信息,重新确认专业志愿者为专业。未确认志愿者的考生以原志愿者中的第一顺序专业为专业。

3.2021年4月14日以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前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到招生处打印。

第六章 疫情防控的考核方法和方法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和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考生类型和专业的不同,2021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按“文化素质”进行 对职业技能的评价方法进行分类、分批考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社会考生)实施“文化知识” 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总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语言、数字、英语基础知识)为笔试,满分为2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为职业意识、职业潜力和职业技术素养)满分为26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知识(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总满分500分。综合文化知识(语言、数字、英语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分为医学、工程、文学、历史、经济三类)共240分;职业技能评估(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测试项目)分数为260分。

3.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至18日。考场位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按考生类别和考试项目分为专业、时间段和批次。考试结束后,考试结束后,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单次入学门票为准。

4.单次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疫情防控按照市、学校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考生到校时需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有序排队,依次出示单次招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学校考试。

第十八条 成绩转换和分配

1.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知识”成绩可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等级的高中学业水平进行考试 任何其他科目的最佳成绩(3) 1)转换,转换方法:A-60分、B-45分、C-35分、D-10分(满分240分);有学术成绩(由省招办提供)的考生,如果转换成绩不理想,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站申请文化知识考试,并根据实际考试成绩进行评分。所有免试或申请文化知识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包括社会考生)都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

2.获得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二、三等奖、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分别申请30分、20分、20分,但不超过满分;申请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根据证书水平分别申请“职业技能”30分、20分,但不超过满分。

3.应届毕业生获得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二、三等奖和地级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经我校核实后,“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转换,不再参加本科考试。

4.军队期间立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考生,经有关部门认可,经我校考核公示。单招考试两项成绩均按满分计算,不再参加考试;退伍军人考生在军队其他获奖情况下持有相关证明申请。经我校核实后,职业适应性考试按满分计算,不再参加本科考试。

2021年4月10日以后,有免试科目和分数的中等职业考生必须登录学校招生网站填写申请表,并在4月15日17:00前将相关证书图片发送至邮箱hbzyzc@126.com,过期不候。

第七章 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免试对象及条件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具有高级工人或技术人员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在职中等职业毕业生取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

第二十条 免试录取程序

1.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登记表》(可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并申请免试入学。学生学校负责确认考生的获奖情况。

2.学生学校以安全的方式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和《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我校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招办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发出录取通知书。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参加其他类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法规,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所有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并完成省招办组织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等职业学生网上报名。

第二十三条 考试成绩统计完成后,根据单招总计划,确定普通高中生和中等职业学生的分配比例和拟录取分数线。在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较高者优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低于100分的考生,原则上,申请的第一志愿者专业不予录取;原则上,考生申请的第二、以后的志愿者专业不作为录取依据;退伍军人单独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将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结果,学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被高职院校单招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如高考。

第九章 收费标准等

第二十五条 2021年,学校专业学费标准为文科学费3700元/年,理工科学费4200元/年,医学学费4800元/年,艺术学费6000元/年。我校是河南省高职院校,河南省发改委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立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河南省发展改革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上调10%。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和德国F U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举办的中外合作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96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与俄罗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与俄罗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2021年学校住宿标准为7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在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贴。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缴费登记等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文件,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适合就读的专业人员,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在登记和考试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或者其他违纪行为的,将按照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将认真制定和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启动、注册、注册所有考试和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如名审、考试、成绩评定、报告和录取,都将由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条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我校组织实施了学校单独考试的招生命题、考试和评卷。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责任”的原则,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选拔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有直系亲属的教职工应避免当年的单独考试和招生。

第三十二条 按照省教育厅的“十严”规定,学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十严禁”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廉洁自律。

第十一章 监督、上诉和咨询招生工作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与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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