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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科学信息学院等三所私立本科学校组织者变更

时间: 2023-04-25

河北工程大学科学信息学院等三所私立本科学校组织者变更(图1)

6月2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河北工程大学科学信息学院等三所私立本科学校组织者变更的公告。宣传内容为河北工程大学科学信息学院组织者由“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建联建筑安装公司”改为“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城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城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但仍属于企业。

关于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kexin college,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河北工程大学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该学院于2001年7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是一所私立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教育部于2003年12月确认。2005年,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状况专项检查”,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毗邻河北工程大学老校区,占地600多亩,拥有建筑、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等27个本科专业,本科生1万余人。

邯郸市城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邯郸市城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1日,注册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市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刘浩峰。其唯一的股东是邯郸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邯郸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市发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邯郸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城发集团原名邯郸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2日,注册地位于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法定代表人为梁耀峰,唯一的投资者是邯郸市建设局。集团投资邯郸城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



邯郸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信息,邯郸城市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邯郸城市发展集团的子公司,投资建设城市发展大厦项目、邯郸东区十里风和(东、西)项目等。


关于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1] 。独立学院是私立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事业。依法享受《私立教育促进法》和《私立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奖励和支持政策。截至2021年1月26日,全国独立学院186所。最大的特点是XX大学的名字通常是由XX大学命名的 由XX学院组成。2008年,教育部发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在5年内完成独立设置。

关于本科学校的独立设立

独立本科学校是指独立本科学校和本科院校,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本科学校。与本科院校分校、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等非独立本科院校不同。独立学院转为独立本科学校,由省人民政府申报本科院校,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和《普通本科学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高等学校设立评价委员会专家调查评价,由教育部向社会公布高等学校名单。独立学院转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新疆科技学院三所独立本科学校(2019年)。独立本科学校的名称一般不变为XX大学。学院和大学有严格的区别。

关于独立学院的转学

自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来,独立学院的转学开始。2020年5月,教育部发布相关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学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转学。原则上,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联合建设高校组织的独立学院应当率先完成转学,其他独立学院应当尽快完成转学。独立学院转移的路径包括转移到私立学校、转移到公立学校和终止办学。对于终止办学,计划明确规定,“因各种原因停止招生或无法完成转学,或组织者主动提出并具备条件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教育部还鼓励合并转让。在推动独立学院转学方面,部分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结对合并,最终转为职业技术大学。

发展历史

2008年,教育部发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在5年内完成独立设置。从2008年到2013年,只有30所独立学院完成了转移 [6] 。

2013年,有292所独立学院未转学。

2019年,有257所独立学院没有转学。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独立学院转型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坚持中快进,推进独立学院转学。到2020年底,所有独立学院都制定了转移工作计划,同时促进了一批独立学院的转移。原则上,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联合建设高校组织的独立学院应当率先完成转学,其他独立学院应当尽快完成转学。独立学院转移的路径包括转移到私立学校、转移到公立学校和终止办学。对于终止办学,计划明确规定,“因各种原因停止招生或无法完成转学,或组织者主动提出并具备条件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6]

转设标准

独立学院的转学应当符合《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设置标准。学校的所有条件和指标都必须有相关的认证材料。

转设路径

坚持实事求是,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的转型路径。

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划分明确,办学条件符合本科院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为私立普通本科院校。转为公办。无社会组织者(指由公立大学单独举办, 公立大学与学校基金会、学校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公立大学与地方政府合作,下同)或社会组织者退出,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担,鼓励转为独立的公立普通本科大学。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学,或主办方主动提出并具备条件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1] 合并转设。2020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独立学院转学的实施方案》,鼓励各地积极创新,探索全省高职教育资源的合并转移,或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其他转移路径,经教育部同意实施 [2] 。2020年12月1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时表示,在推动独立学院转型方面,部分学校正与高职院校结对合并,最终转型为职业技术大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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