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自考信息管理平台 关于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评审的通知
- 自考论文
- 2023-03-12 01:33:25
各助学单位: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恢复我省论文答辩、免考审核及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办方式
因当前疫情影响及校区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论文申办采取无接触线上形式办理。
二、申办时间
2021年9月20日至9月28日,早于9月20日00:00、晚于9月28日24:00提交的论文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办要求
申请办理毕业论文评审的考生,须取得专业计划内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并按要求撰写完毕业论文。除少部分未在本校助学的社考专业考生外,其余所有各类助学考生必须以注册成功的准考证号申办毕业论文,并缴清所有学费。
四、申办材料及方法
1、下载并填写“附件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上报信息表”电子版;
2、下载并按照“附件2: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及模板”要求和格式撰写完成的毕业论文电子版;
3、考生须自行对论文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30%,并提供查重报告电子版(查重网址示例:http://vpcs.cqvip.com/personal/gzgrb);
4、本校助学生请将完整学费收据扫描或清晰拍照;如学费交至合作助学单位的,请直接与助学单位联系论文提交事宜;社会考生不需提供学费收据。
5、考生须自行查询报考专业的课程成绩,并提供相应成绩证明(如查询截图等)。
5、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sdjx2020@163.com,邮件标题为“2021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申请 准考证号 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取得回复方可再次发送邮件咨询。
6、各助学单位在集体办理时,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并汇总各考生上述材料电子版本,考生信息全部集合填写在一张表内,所有材料收齐打包后联系我院工作人员发送和评审。
五、收费
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审定费按200元/每生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校区也实行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毕业论文评审申办严格采取无接触线上办理,需申办考生请勿擅自来校,我院仅受理按照上述要求的线上申办。各助学单位如有申办者,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
(二)请各申办单位及专业学院在各环节报送中务必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规范填报,如未按要求填表,成绩均无法导入。报送相关表格时应严格检查各项数据,避免因错报、漏报影响考生成绩最终上报。
(三)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使用自考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时间予以严格控制,故各助学单位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相关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如有错误数据,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正和返回。
特此通知
附件1: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上报登记表
附件2: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及模板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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