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21日至25日举行
- 自考考试
- 2023-05-14 05:52:34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市招生局获悉,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5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9日:00至9月1日17:00。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国家、种族、教育限制,可以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参加本科专业学习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各类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专业注册要求;助学班考生按主考学校要求报名;自2022年起,2018年以前在我省注册的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按照《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转学到现行专业。未完成专业转学的考生将无法顺利申请考试。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中完成。未完成专业转学的考生将无法顺利申请考试。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中完成。新旧专业转学操作示范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学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上查看。
报考流程
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
注册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在线注册”-“我注册”-“选择课程”选择课程,点击“信息申报”,完成信息申报可点击“在线支付”按钮生成支付订单,请仔细检查门票号码和注册课程信息,生成支付订单后进入“支付清单”支付。报考课程确认并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除或更改,也不得接受退款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的,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如果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重复支付同一订单,系统将在考试结束后返还重复支付费用。
10月11日至17日,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申报,并打印考试通知书。
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监测健康状况,遵守考区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请“湖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于10月初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赵雨晨 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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