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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籍管理由湖北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吗

1、中职学籍管理由湖北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吗

是。湖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主要职责是承担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等。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抽查核实工作。

中职学籍管理由湖北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吗(图1)

2、技能高考高职高专录取时间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如下:

不同地区录取时间会有不同,北京8月21日8时至22日20时

专科招生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也分为艺术类和普通类,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逾期不予补报

7月27日8时至31日20时,统考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普通批志愿,单考考生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单考单招志愿。8月21日8时至22日20时,未被录取的统考考生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

资料拓展:

技能型高考是指湖北、辽宁2012年在全国首创并推行的一项重要高考改革,高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这一创新性举措为中职学校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提供了一种新途径。

随着国家对专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和关注,普通高考的形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未来人才的需求,为加大对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再教育和引导,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国家推行建立工业强国制造业大国的基础上,拓宽学生升学的通道,让更多的学生和人才进大学继续深造的机会。

近年来湖北开始统一进行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率先实施以技能考核为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办法,力图在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搭建起沟通衔接的“立交桥”。

以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办法,湖北和全国一样,主要是参照普通高考的做法,进行文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纸笔考试。湖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唐其华说,随着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现有的招生制度弊端逐步显现。

2011年1月,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建立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制度。

中职学籍管理由湖北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吗(图2)

3、中专学历认证报告去哪里认证

中专学历认证有两个方式:

1、去当地教育厅做认证:到所处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材料验证后,进行毕业证书认证。中专学历认证说明:毕业院校所开具的本人学籍证明及毕业证复印件、毕业院校所复印的本人当年录取审批表,并加盖学校公章。1997年以后(含1997年)毕业的成人中专,请到学校所在地的地市教育局开具学历证明;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的职业中专,请到学校所在地的地市教育局开具学历证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所颁发的中专毕业证,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学历证明。

2、在网站上下载认证,这个有年份要求,也不是全国范围都可以,可以打本地教育厅电话进行查询。

4、湖北2023年技能高考时间

湖北省技能高考时间为:4月17日-26日。

技能型高考是指湖北、辽宁2012年在全国首创并推行的一项重要高考改革,高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这一创新性举措为中职学校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提供了一种新途径。

随着国家对专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和关注,普通高考的形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未来人才的需求,为加大对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再教育和引导,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国家推行建立工业强国制造业大国的基础上,拓宽学生升学的通道。

让更多的学生和人才进大学继续深造的机会, 近年来湖北开始统一进行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率先实施以技能考核为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办法,力图在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搭建起沟通衔接的“立交桥”。

突破传统:

“以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办法,湖北和全国一样,主要是参照普通高考的做法,进行文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纸笔考试。”湖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唐其华说,随着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现有的招生制度弊端逐步显现。

2011年1月,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建立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制度。

湖北省内5所优质高职院校首先“试水”改革,面向湖北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收机械类应往届毕业生530人,其中湖北工业大学招生50人(本科),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4所国家级示范高职分别招生120人(专科)。

5、湖北省教育厅的机关处室

1、厅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

3、发展规划处

4、财务处

5、基础教育处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7、高等教育处

8、教师管理处

9、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

10、组织处

11、综合治理处

12、高校学生处

13、科学技术处

14、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15、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16、干部人事处

17、省教育督导办公室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18、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9、直属机关党委

20、纪检组监察室

21、离退休干部处(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6、湖北省教育厅投诉热线

湖北省教育厅投诉热线介绍如下:

湖北省教育局投诉电话是:027-87328125。

教育局和教体局的区别:1、教育局和体育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在自身行政区域内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教育局和体育局不同的是表示的行政级别不同,大部分地市级单位叫教育局,县市级单位叫教体局。

2、目前绝大部分的地市级,教育局和体育局是分开的两个政府工作部门;在县(县级市)级,教育局和体育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在中小学的广泛健康开展,地市级的教育局和体育局逐步也会合并为一个部门,称作教育体育局,简称教体局。

3、从去年下半年起,全国已经有多个地级市的教育局和体育局合并了。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协调国家属高等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及就业指导、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和技能考核验收。

4、与国家教研院职成教研部共同指导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国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政策制定、审批和管理;制定职成教育及民办非学历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对上述学校进行评估和质量监测。

7、智慧职教mooc官网地址?

智慧职教mooc官网地址: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减少新型肺炎疫情对高校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适当延迟春季开学时间,我省一些高校相继发出延迟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为全力落实联防联控的要求,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防止学生产生焦虑情绪,各高校要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认真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各高校迅速成立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指导院系、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2.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制定教学组织方案。各高校要根据教学任务、资源建设、基础设施情况,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组织总体方案,指导各院系、各专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院系实施方案报学校备案,专业实施方案报院系备案。各高校总体方案请于2月9日前报我厅备案。

3.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暂停组织学生赴外地实习实训,同时协调实习实训基地延后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理论学习要对课程、教学时间或教学日历进行适当调整,在疫情期间采取学生自学、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等教学方式,组织好学生的学习活动。将春季学期、小学期(第三学期)时间统筹安排,灵活安排跨校双学位、主辅修课程教学。通过教学内容、时间、方式的科学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教学质量不降低。对高职扩招学生报到、高职单招、技能操作考试等工作延期进行,具体安排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4.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展理论教学。疫情防控期间,中国大学MOOC平台、智慧职教、学堂在线、超星尔雅、学银在线、智慧树网以及有关部属高校课程中心的网络课程,将免费提供给我省高校在校学生学习。各门课程主讲教师要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调整后的教学大纲,及时通知到所授课学生班级以及每一位学生。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建设课程教学微信群或QQ群。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在线自学、完成作业,做好在线直播、考核、辅导,教务处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在线监督,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

5.调整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安排。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可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开展实验教学。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后安排。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

6.科学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延迟开学期间,教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提出任务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等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7.加强教学服务管理。各高校要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负责联系在家(或寝室)的学生,指导每位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和学校后续教学,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确保学习“不断线”。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状况,加强联络和指导,根据需要提供帮助。建立离校学生情况日报制度,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方式安排春季学期的补考、重修,灵活处理春季学期课程补选、退选。各高校要特别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可组织学生在线学习闻玉梅院士《新春第一课:旅游发热与病毒》等网络课程。

学校教学组织总体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本科高校请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周婷,手机:18963948629,邮箱:hbjytgjc@163.com),高职专科院校请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郭晶,手机:15902775815,邮箱:hbhvte@126.com),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报至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张俊,手机:18007130621,邮箱:hbsxwb@163.com)。 (一)、智慧职教mooc官网登录入口:

(二)、智慧职教mooc官网:

(三)、成都23所中职校成立“智慧职教联盟”

8、有谁知道2929036的传真号码是哪个地方的?

我家的固定电话显示的就是这个传真号,帮我找找这个号码是哪个地方的.

9、湖北省教育厅24投诉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24投诉电话如下:

湖北省教育厅投诉电话:027-87328125、87328126。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如果投诉举报电话占线,您可通过厅长信箱、网上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或建议,承诺收件必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

公开的原则和类型

政府信息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相关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政府信息将及时通过本机关政务网公开。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10、湖北省教育厅电话湖北省教育厅电话号

湖北省教育厅电话'>湖北省教育厅电话

打了不是没人接就是应付你两句的,教育局就是最大的无能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责任部门电话:027-87122121-8208

湖北省教育厅的电话是多少?

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的综合职能部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328070

传真号码:027-87328129

湖北省教育局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责任部门电话:027-87122121-8208

用户服务热线:027-87274229

湖北省教育厅举报电话多少?

湖北省教育厅监督与投诉电话:027-87328126、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编是430071。

湖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湖北省教育厅电话的各项方针、政策湖北省教育厅电话,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湖北省教育厅电话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及教材建设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六)规划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高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指导并管理全省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施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言语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内设机构: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教师管理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处)、综合治理处、高校学生处(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组织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干部人事处、省教育督导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厅办公室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机关处室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湖北教育局24小时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湖北省教育厅电话的综合职能部门。. 联系电话湖北省教育厅电话:027-87328126. 027-87328070. 办公时间湖北省教育厅电话:国家法定工作日

湖北省教育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湖北省负责教育的单位叫做湖北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电话:027-87122121-8405 服务热线:027-8727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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