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12月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办理公告
- 自考毕业
- 2022-12-08 10:27:09
根据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广东省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相关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理毕业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的毕业申请材料。现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将下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和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安排:
二、网上办理毕业申请登记的步骤:
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使用系统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
(一)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必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2.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使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提交毕业申请
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自考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珠海市(0400)”。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0g/㎡(或以上)的A4纸,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可到相关部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用笔做任何修改,若“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出现空白或有误,请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后重新打印),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三、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初审的步骤
(一)填表
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二)验核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验核: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
2.经校对正确并到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已自行打表的考生)。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
(三)初审
相关部门通过系统进行毕业初审后,考生领取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校对该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已按要求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初审后可直接交表。
(四)交表
考生需提交的毕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经校对正确、考生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
2.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有关证明。
5.申请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4)申请办理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5)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时,需按专业要求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12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申请材料,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市自考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批复。
(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4月下旬,将另行通知。
(四)考生办理毕业初审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请参照相关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以上是珠海市下半年毕业登记手续办理的相关通知,考生如果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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