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简历模板)
- 自考毕业
- 2023-07-01 14:04:03
极目新闻记者 林楚晗
“因为比求职的时候长胖了20斤,公司以此为理由,认为我不诚信,所以拒绝我入职。”近日,来自武汉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小奇(化姓)明明已经拿到了“聘用意向函”,但是却因为“长胖了”而被拒绝录用。(据6月25日极目新闻报道)
(绘图:刘阳)
小奇无法接受公司的这一个理由,明明自己应聘的是策划岗位,却因为长胖被拒绝录用,他认为这属于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因个人的性别、种族、年龄、婚姻状况、残疾等特征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的行为。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不得因个人的性别、种族、年龄、婚姻状况等特征而拒绝录用求职者。如果公司拒绝录用小奇是基于其体重增加这一个人特征,那么这可以被视为就业歧视行为。其次,公司对于求职者的录用应当依据其能力、资格、学历和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评估,而不应该基于个人特征作出决策。在小奇的情况下,如果他的体重增加并没有对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以此为理由拒绝录用可能被视为不合理和歧视性的行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公司在最终阶段改变录用意向,且理由与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无关,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今,反就业歧视已成共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等都有了明文禁令。体重歧视,容貌歧视,作为人的视觉的主观喜恶感和潜在心理感觉,却无法可依,但也是当今就业歧视中,较常见的一种形式,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以“长胖20斤为理由”作为拒绝录用的理由,应该在文明社会中被摒弃,化解“容貌焦虑”,更需治理职场“容貌歧视”。
公司以小奇体重增加为理由拒绝录用可能涉嫌就业歧视,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小奇作为被拒绝录用的求职者,可以考虑以下合理的解决途径。首先,他可以要求公司明确说明拒绝录用的具体原因,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如果证据不足或与招聘岗位要求无关,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投诉,并寻求合法权益的维护,此外,他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的意见,评估进一步维权的可行性。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平等就业的原则,公正、合理地对待所有求职者,不以个人特征作为录用的决定依据,遵守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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