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自考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6个自考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
- 自考本科
- 2023-03-18 21:13:16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8月24日,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发布了《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的公告》。
上述公告称,“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疫情停考,相关考生的学业进度受到影响。为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在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沟通后,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决定: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公共关系学等6个本科专业的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毕业证书颁发截止时间由原来2022年12月30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在公告中强调,“相关考生应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向我院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上述6个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截止时间由原来2023年下半年调整为2024年上半年,具体安排以我院网站(ces.nju.edu.cn)发布的学位申请通知为准。”
《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的公告》。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 截图
此前,曾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建议称,江苏自考法学专业一年考两次,本来可以于2022年12月顺利拿到南京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但2022年4月由于新冠疫情原因,考试取消,“少了一次考试,拿不到学位证了……所以希望2022年10月自考增考一次,或者南大可以延期半年”。
对此,江苏省教育厅回复表示,“省教育考试院就延长停考过渡期事宜仍在与南京大学积极沟通,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会商结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公开资料显示,自学考试参加者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原定于今年4月举行的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新冠疫情影响停考后,部分考生学业进度受到影响。
5月27日,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发布《就近期我校自考相关事宜答考生问》(简称《答问》)。回应称,“目前,2022年4月自考也受疫情影响而停考。我校曾就补考事宜进行咨询和建议,省教育考试院方面答复因部分课程没有试卷、安排补考存在难度。就此情况,我校将继续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沟通协调。如能安排补考事宜,我校将及时通知相关考生,也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而针对“南京大学办理毕业能否延期半年到2023上半年”的问题,《答问》则表示,“我校适时调整了毕业论文报名条件,即由原先的课程‘全部合格’调整为‘少3门以内’,为(受影响的)这部分考生延续了在南京大学办理毕业及授予学位的可能性。希望考生们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争取在后续的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顺利毕业并获取学位。”
事实上,南京大学此前已明确将在2022年底退出自考。
成立于2020年12月的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是由原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以非学历教育为主,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为辅,兼有归口管理全校非学历教育办学职能。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南京大学自考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应在三年过渡期结束后停止。南京大学决定在2022年底退出自考(即最后一次办理毕业),并以省考委文件(苏考委办[2020]1号)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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